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指定点位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指定点位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 “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指定点位宣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 “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指定点位宣传项目 | 1 | 50000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这些点位广告业务均为丽水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丽水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童舜海 | 高工 | 丽水市人力社保局 |
潘伟锋 | 工程师 | 丽水市地理信息中心 |
陈漪锋 | 经济师 | 丽水市莲都区社保中心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这些点位广告业务均为丽水华数数字电视有限公司独家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共丽水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159*****085
传真: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花园路1号403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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