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研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研究项目
品目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9年08月18日15:2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8月19日00:00至2019年08月23日23:59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大厦1701室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09:3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大厦1701室
预算金额¥20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566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1号楼2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工 138*****423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工 180*****566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ZB-09-04A-2019-D-E1239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1号楼2楼

联系方式:韩工 138*****4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180*****566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主要服务要求

备注

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共服务设施选址研究项目

1

项目

208.00

本次规划对象为《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确定的公共设施类型,具体包括管理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社会福利设施六类,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接受国内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年度或上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供应商是中、小、微企业的,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财库[2011]124号),可不提供财务报告及银行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除了对供应商进行信息查询外,同时对总公司的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3、供应商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提供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8月19日 00:00至2019年08月23日 23:5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大厦17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大厦17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共服务 自然资源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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