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历下区俊德实验学校消防设施维保服务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与本项目具体采购内容相关,且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3、供应商须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贰级及以上资质;4、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8、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0.000000 |
招标
|
山东舜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