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
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年月日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补助+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融资贷款,项目已基本具备施工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D1~D2、D2~D3、D3~D4、D6~D7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起点为南运河文体西路桥北侧绿化带,终点为善林路,沿砂阳路、文艺路、东滨河路、小河沿路和长安路敷设,途径南湖公园、鲁迅公园、青年公园、万柳塘公园和万泉公园,干线管廊全长约12.8公里。
针对本工程区间的地质条件,区间推进长度及相邻盾构井、检修井、周边环境等具体情况,并结合盾构管片运输等因素,将本工程划分为6个盾构区段,采用12台盾构机同时掘进施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D1~D2、D2~D3、D3~D4、D6~D7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劳务,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区间地质情况:详见地质勘察报告。
招标人提供的材料:无。
招标人提供的机械:无。
中标人负责:为完成施工监测工程所涉及的所有人员、材料、机械设备,含水电费、人员食宿费用等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测工作、除甲方提供外的一切生产、办公、生活临建设施。
2.3工期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暂定工期如下:
总工期:每个盾构区间360日历天
D1~D2盾构区间: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D2~D3盾构区间: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D3~D4盾构区间: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D6~D7盾构区间: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2.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包括周边环境、地下障碍、地质情况及设计图纸等方面,根据自身施工经验,自行考虑合适的施工工艺及措施,并经招标人同意后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测绘等相关监测方面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单位介绍信或能证明身份的函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年 月 日14:00 ~ 月 日18:00,在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一工区盾构项目部商务部 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12:00,地点同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单位的考察
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安排招标单位人员实地考察投标人的施工现场。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朱殿军(商务)、张士俊(技术) .
电 话: 18610739067(商务)、18033089301(技术)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 | 招标人 | 名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104号3门 联系人:朱殿军(商务)、张士俊(技术) 电话:18610739067(商务)、18033089301(技术)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 |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 | |
资金情况 | 中央财政专项补助+项目资本金+项目公司融资贷款 | |
1.2 | 招标范围 |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D1~D2、D2~D3、D3~D4、D6~D7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 |
1.3 | 工期要求 | 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开工令为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99-1999)(2003版),一次验收合格。 | |
其他管理目标 | 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杜绝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伤亡事故;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 |
1.4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资质条件:具有测绘等相关监测方面的资质 财务要求:公司近两年盈利。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施工类似项目3个及以上 |
1.5 | 踏勘现场 | 踏勘时间:开始发售标书后,随时踏勘。 踏勘集中地点:不集中。 |
1.6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日之前2天。 |
1.7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投标截止日之前2天。 |
2.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投标限价 | 如有限价,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之前公布。 | |
2.3 | 投标有效期 | 90天,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算。 |
2.4 | 完成及在施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14年、2015年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注明的签字处必须签字; 注明有投标人盖章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2.6 | 投标文件份数 | 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2.7 | 装订包装要求 | 每份投标文件单独装订成册(要求胶装),统一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内。 |
2.8 | 电子文档要求 | 投标文件电子版及工程量清单部分需提供一份电子文档,采用U盘形式,文件格式采用EXCEL编辑。单独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内,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
3.1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地址: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一工区盾构项目部 投标文件名称: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投标文件。 |
3.2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12:00前 |
3.3 | 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 | 同领取招标文件地址 |
3.4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3.5 | 投标文件撤回 | 不可撤回 |
4.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由招标人适时决定时间,地点为招标人的项目经理部。 |
开标公开 | 由招标人组织在招标人项目部自行开标。 | |
中标人数量 | 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数量为1家。 | |
5.2 | 中标通知方式 | 口头或书面通知中标人及未中标人 |
6.1 | 履约担保 | 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
6.2 | 签订合同时限 | 中标通知后,应在30日内签订合同。 |
合同内容分割 | 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供应及施工能力对工程量进行分割。 | |
7.1 | 补充说明 | 投标人已详细阅读过分包合同,报价如出现理解错误导致的损失,将视为已含在报价中不予变更单价且不予补偿;投标人已详细勘察现场并阅读图纸及地勘资料,报价如出现缺漏等,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单价不予变更且不予补偿。 |
7.2 | 外地经营证明 |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前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外地经营证明,否则出现税金差异自行负责。 |
7.3 | 选择优先 | 1、在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且有良好合作基础的投标人,在同等情况下优先选择; 2、对后续同类工程,招标人可优先选择本次中标单位之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进行洽商签约及组织施工; 3、中标的投标人在施工工程中,通过良好的施工管理,能够满足项目业主及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要求,实现各项管理目标,经招标人综合评价良好,在后续工程中可优先按照中标价格签约及施工。 |
7.4 | 排除优先 | 1、伪造资质、借用资质的投标人,同等情况下排除优先。 2、中标的投标人因施工管理不善,不能满足招标人对项目的总体要求,经招标人综合评价不良的,在后续工程中优先排除。 |
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价并结合对投标人在建同类工程的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标。招标人在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选择各方面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且合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 澄清和补正2.1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 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在签署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
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
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设计图纸的有关规定。
1.4清单工程量皆为暂定数,实际计量根据施工图设计或技术交底书内的实际完成情况,结合所需的施工工艺,按计价规范据实计算。
1.5本工程量清单所列的计价项目和计量单位,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初步设计图纸或施工图纸要求填列。
1.6 本清单项中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中。
2. 投标报价说明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且以施工图设计断面方量进行计量计价。
2.2投标人已详细阅读过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如出现理解错误导致的损失,将视为已含在综合单价中不予变更单价;投标人已详细勘察现场并阅读图纸及地勘资料,报价如出现缺漏等,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中,单价不予变更且不予另外补偿;中标人已考虑交叉施工等各种条件下的施工降效、冬季雨季及夜间施工引起的成本、施工费用增加,并已包含在清单价格中,不予另外补偿。
2.3工程所需的所有人员、燃油、机械设备、含水电费、人员食宿费用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2.4清单工程量皆为暂定数,计量根据现场实际完成情况,按照工程量清单中计量规则计算。清单项中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的报价中。
2.5承包方式及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为固定总价,任何情况下总价不作调整,即包工、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措施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方案编制、报批通过(专家论证)、基准网建立、现场布点、数据采集、测点保护、维护,设备维修、回收、保养,数据整理等一切工作(建(构)筑物沉降、倾斜、裂缝,地下管线沉降,洞内及洞外观察,地表沉降(或隆起),管片衬砌变形,管片衬砌和地层间接触应力(如有),管片内力(如有),周围环境描述,围护桩(墙)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如有)等实施监测项目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指令要求监测的项目)。
b对监测数据收集整理,进行关联分析并提供最终报告。
c建立数据处理网络信息系统,保证施工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向甲方提供监测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和各种计划、方案、总结的文件(含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的安全监测与数字化管理单位上传施工监测数据,按甲方要求编写监测技术工作总结。
d当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对象出现预警报警时,需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如进度、工法、地质水文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对现场施工的安全性作出判断、提出结论性意见;当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对象被破坏时,需要根据监测数据作出科学的分析,向招标人提出专题报告,为界定责任提供科学的依据。
e对合同范围内所有的测点、监测仪器等尽到保护责任。
f其它零星监测工作:解决招标人有关的监测问题;若出现险情,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到现场配合相关监测工作。
g竣工验收后应将与后续运营有关的施工监测数据移交至运营接管单位。
2.6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考虑施工现场环境、地质情况、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设备租赁购置、折旧、维修、燃油、人员条件、地面及地下施工风险,对因此而发生的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等情况造成的费用增加,均含入综合单价中考虑,招标人不再额外增加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合同单价不因工程量增减而改变。
2.7招标人在施工场区内提供施工水源接入点,其中,电源为一级配电箱处。自接入点至工作面的电缆管线、安拆维护及相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将临时用电提供至一级配电箱,中标人自费负责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缆)及配电设备的安拆维护,并满足有关用电安全的要求。监测、办公生活用水电的使用费由中标人承担。
2.8价格费用构成(清单后附)
清单报价表包含本合同约定招标人权利义务外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任务及缺陷修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住宿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社会保障费,施工措施费,夜间、冬雨季及抢险过程中所增加的施工费,材料二次(多次)倒运、方案论证专家评审费(招标人认可的专家),各工种配合费,抢工费,队伍调遣费,消防保卫费,清点验收、堆放、维修及进、退场费,材料整理、保管费,建筑施工垃圾清理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清理及运输费,缺陷修复、保修费,保险费,监测点成品保护费,测量放线,安全、文明、CI达标人工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费,床铺费,安全劳保用品、各种工具用具、测量工具等费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建管费、暂住户口费、治安费、生活区卫生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风险等为完成分包范围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增值税税金单列。
2.9报价单位皆采用人民币元;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电子版数据不允许有隐含的多余小数);所有“合价”、“合计”金额精确至“元”位。
3.项目部不提供住宿,工人住宿条件应满足甲方要求。中标人施工现场布置应满足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
4.质量目标:合格。
5.安全目标:零伤亡。
6.工期要求:满足招标人施工要求。
7.报价表(如下)
工程名称: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材料、元器件及其埋设费 | 监测人工及管理费 | 设备折旧费 | 利润 | 合计(元)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甲供材及损耗率 |
一、区间部分(含节点井、盾构井等附属) | ||||||||
1 | D1~D2盾构区间 | 总价包干 | 无 | |||||
2 | D2~D3盾构区间 | 总价包干 | 无 | |||||
3 | D3~D4盾构区间 | 总价包干 | 无 | |||||
4 | D6~D7盾构区间 | 总价包干 | 无 | |||||
小 计 | ||||||||
二、税金 | ||||||||
税金(增值税6%) | ||||||||
小 计 | ||||||||
报价合计(一+二) | 元 | 总价包干 | 无 |
注:1、以上报价已包含所有费用,清单项中的全部费用都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各个单项中,没有列出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项目合价中。2、增值税税率暂按6%考虑,开具发票时中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税差由招标人承担。
乙供机具及设备
序号 | 材料、机具名 称及规格 | 单位 | 供应单价 | 最高损耗率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 |
注:表中项目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填写。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生材料表中以外的设备而增加的费用,甲方不给予补偿,认为已含在相关设备及施工单价中。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
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劳务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如有)
四、投标保证金 (无)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 标 函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在递送投标文件之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无,作为投标担保,并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如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撤销、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履约担保的,贵方有权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4.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履约担保及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通过良好的施工管理,满足项目业主及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要求,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在后续工程中按照中标价格签约及施工。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若中途违约退场,我方将承担由此给贵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我方服从你方对于施工作业内容及工作面的分割和调整,并且不调整综合单价。
(6)我方同意在项目履约期间,遵照你方所有的项目管理制度及现场管理要求,否则,因此而产生的责任、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我方自行承担。
(7)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第一次付款前5日内向贵方提供外地经营证明,否则出现税金差异由我方负责。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否则自愿放弃投标,并承担违约责任。
6. 其他优惠或承诺: 。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需加盖公章))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字)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需加盖公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无)
(按第四章表格形式填写)
1. 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
2. 图表:
附表一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三 进度计划
附表四:拟投入本项目的材料、工具、劳保用品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产地 | 功率/吨位 | 数量 | 设备寿命(年) | 已使用年限(年) | 进场时间 | |||
合计 | 调入 | 租赁 | 新购 |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1.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2.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按第四章表格形式填写)
工程名称: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
序号 | 姓名 | 职 务 | 权限 | 身份证号码 | 备 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预算负责人 | ||||
4 | 材料负责人 | ||||
5 | 安全负责人 | ||||
6 | 质量负责人 | ||||
7 | 劳务负责人 |
投 标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注: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 历 | |||||
职 称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注: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等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近三年内施工类似项目2个及以上)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合同价格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担的工作 |
工程质量 |
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描述 |
备注 |
(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关证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合同编号:
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
施工监测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甲 方: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 方:
签约地点:中国 辽宁沈阳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合同
甲 方: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住所(注册地址):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
全称:.
纳税人种类: .
税号: .
账户:.
开户行:.
地址:.
电话及联系人: .
乙 方: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住所(注册地址): .
注册资本:.
组织机构代码: .
资质证书编号:.
资质专业及等级: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 .
税务登记证编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寄送达地址 : .
电子邮件送达地址: .
送达传真号: .
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
全称: .
纳税人种类: .
税号:.
账户:.
开户行:.
地址: .
电话及联系人: .
鉴于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要求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以确保本工程的圆满竣工;另鉴于乙方已对工程现场环境、地质条件及所有有关资料进行了全面细致勘查和研究,已对工程施工所有相关图纸进行了详细研究和计算,并已对甲方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充分了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盾构区间施工监测工程
2.劳务作业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3.劳务作业范围及内容:
3.1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南运河段)工程施工监测工程作业,劳务作业内容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内容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具体以《劳务报酬表》中“费用包含工作内容”为准。
3.2承包内容:
a方案编制、报批通过(专家论证)、基准网建立、现场布点、数据采集、测点保护、维护,设备维修、回收、保养,数据整理等一切工作(建(构)筑物沉降、倾斜、裂缝,地下管线沉降,洞内及洞外观察,地表沉降(或隆起),管片衬砌变形,管片衬砌和地层间接触应力(如有),管片内力(如有),周围环境描述,围护桩(墙)顶水平位移和垂直位移(如有)等实施监测项目以及业主、监理工程师、招标人指令要求监测的项目)。
b对监测数据收集整理,进行关联分析并提供最终报告。
c建立数据处理网络信息系统,保证施工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科学性,向甲方提供监测信息(日报、周报、月报)和各种计划、方案、总结的文件(含纸质版及电子文件),在每天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指定的安全监测与数字化管理单位上传施工监测数据,按甲方要求编写监测技术工作总结。
d当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对象出现预警报警时,需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如进度、工法、地质水文环境等)进行综合分析,对现场施工的安全性作出判断、提出结论性意见;当监测范围内的监测对象被破坏时,需要根据监测数据作出科学的分析,向招标人提出专题报告,为界定责任提供科学的依据。
e对合同范围内所有的测点、监测仪器等尽到保护责任。
f其它零星监测工作:解决招标人有关的监测问题;若出现险情,中标人有义务及时到现场配合相关监测工作。
g竣工验收后应将与后续运营有关的施工监测数据移交至运营接管单位。
3.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程整体施工需要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且不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和补偿。未经甲方允许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擅自超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作业,且甲方将对乙方已完成的超劳务作业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并付款。
3.4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减少乙方承包范围或工程量,并视工期及质量、安全影响程度(如业主单位或监理下发停工整顿文件)解除合同:
3.4.1乙方的施工进度滞后,经甲方专题推进会两次仍达不到要求的;
3.4.2乙方的施工质量缺陷严重,经甲方专题整改推进会两次仍达不到要求的;
3.4.3乙方的施工安全问题或隐患严重,经甲方专题整改推进会两次仍达不到要求的。
二、工 期
2.1总日历天数为360 天(暂定),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项目经理签发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最迟不晚于年 月日。甲方有权根据工程整体施工需要对本合同工期进行调整。
三、合同价款
3.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格为总价包干,施工期间内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合同总价(含增值税)元,其中不含税合价 元,增值税金额 元,明细详见《劳务报酬表》,实际合同价款以最终经甲方审批并加盖甲方结算专用章的结算书为准。附加税已含在不含税合价中,固定总价不因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等情况而调整。
3.2固定总价如3.3劳务报酬表中单价,包含本合同约定甲方权利义务外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任务及缺陷修补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进退场费,泥浆和钻渣清理、倒运至临时堆放场与保护费,住宿费,现场经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社会保障费,施工措施费,夜间、冬雨季等施工增加费,材料二次(多次)倒运、维修电工,信号工和其他配合人员用工费用,各工种配合费,抢工费,队伍调遣费,消防保卫费,清点验收、堆放、维修及进、退场费,材料整理、保管费,建筑施工垃圾清理并运至现场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清理及运输费,缺陷修复、保修费,保险费,成品保护费及对周边建筑物的保护费,试块、试件制作、取样费,测量放线,试验检验配合费,安全、文明、CI达标人工费用,安全防护用品费,床铺费,安全劳保用品、各种工具用具、测量工具等费用,按规定向有关部门交纳的建管费、暂住户口费、治安费、生活区卫生费、计划生育管理费以及不可预见因素和施工期内市场变化、风险等为完成分包范围内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增值税税金单列。
乙方应充分了解并考虑施工现场环境、地质情况、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设备租赁购置、折旧、维修、燃油、人员条件、地面及地下施工风险,对因此而发生的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等情况造成的费用增加,均含入固定总价中,甲方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临水、临电:甲方在施工场区内提供施工水源接入点,其中,电源为一级配电箱处。自接入点至工作面的管电缆线、安拆维护及相应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将临时用电提供至一级配电箱,乙方自费负责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缆)及配电设备的安拆维护,并满足有关用电安全的要求。水电的使用费由乙方承担,按实际发生额在当月计价款中100%扣除。
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在承包范围内不存在零星点工签证,合同综合单价固定且不予调整。其中:a合同价款中包含安全文明施工包干费2%,施工现场根据乙方实际发生的用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材料费发票(抬头为: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不超限额按实计取。安全帽、安全带、反光马甲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规格购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购置,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b合同价款中包含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费5‰,乙方自行为其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生命财产保险,该类保险费用已包括在劳务报酬的单价或合价内,均由乙方承担。并将保险协议、保险单及支付凭证原件报甲方审查,并留复印件备案。如乙方未能提供自行投保的相关资料,则保险费用按乙方结算工程量额的5‰从乙方总结算额中扣除。
甲乙双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如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甲方承担的责任、费用 | 乙方承担的责任、费用 |
1 | 施工场地 | 红线内劳务作业场地由甲方提供; | 红线外场地由乙方自行征用并承担费用,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
2 | 场地平整 | - | 场地平整由乙方自行完成并承担费用,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
3 | 施工便道 | 施工便道由甲方提供; | - |
4 | 网电施工时的电力设施 | 甲方提供至一级配电箱 | 一级配电箱以下的电线、电缆、配电箱等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由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规格购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购置,甲方有权扣除相应费用; |
5 | 试验 | - | 负责混凝土、钢筋试件的取样,费用含在综合单价中; |
6 | 临建设施 | - | 一切生产、生活临建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驻地、看守帐篷 |
3.3劳务报酬表:
3.3.1劳务报酬说明:
a.乙方负责安全、文明施工、维修电工和其他配合人员用工等;若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现场及“沈阳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队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乙方原因造成超出设计图纸范围、修补、返工,不予计量。
c.增值税税金单列,已包含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而缴纳的各项费用。
d.乙方的价款中已充分考虑了工程施工期间存在的工程缺陷、不确定性因素及不可预见的风险。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物价、工料价格上涨或降低;
(2)政策调整导致政策性规定费用的上涨或降低;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各种价格调整;
(4)合同签订后政府规范、标准或要求等对本工程的技术图纸、质量要求有所修改所产生的费用;
(5)以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4.甲方权利及义务
4.1甲方驻地代表(项目经理): 田宇 ;甲方驻地代表负责本工程安全质量管理、进度及质量控制、检查,负责签发或发布相关指令。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称职的有关人员。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停止乙方的工作,并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任何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驻地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后生效,甲方项目部其他人员签认的未经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任何涉及经济责任的文件资料均无效。
4.2负责提供3.2款中甲方承担责任及费用中列明的生产性设施,为乙方进场劳务作业提供施工条件。
4.3负责与发包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4甲方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负责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负责提供现场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进行施工测量复核和试验检验工作。
4.5甲方工程部向乙方免费提供复印施工图纸一套,本工程施工图纸不允许外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能将甲方提供的图纸挪作他用。
4.6甲方物资设备部负责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甲供材料、设备。
4.7甲方安全质量部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序作业质量进行检查、评定、验收,负责对已完工程及时组织验收。甲方的监控、管理、指导、审核、检验、检测、测量、试验、处罚等,不能减轻或免除乙方的任何责任。
4.8甲方物资设备部有权对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进行检验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进行必要的抽样检验和劳务作业设备的检验测试,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甲方有权单方清退出场。
5.乙方权利及义务
5.1乙方驻地代表: ,身份证号: (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原件)。代表乙方履行合同权利和义务,乙方驻地代表签署的任何文件均视为乙方已认可。乙方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经甲方考核认可后方可组建,乙方驻地代表更换须经甲方同意,乙方驻地代表离开工程所在地,应向甲方驻地代表请假,得到批准后方离开,否则将按3000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款中扣除。
5.2因乙方施工能力不足,甲方可调减施工任务、工程量,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且不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和补偿。未经甲方允许并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擅自超本合同约定的劳务作业范围进行施工作业,且甲方将对乙方已完成的超劳务作业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3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程整体施工需要对本合同工期进行调整,乙方承诺无条件配合且不因此向甲方主张任何索赔和补偿。
5.4乙方进场前,应将进场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报甲方工程部备案,并为其进场工人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将保单和支付保险费用的证明报甲方合约部备案,涉及特殊工种的将证件原件需报甲方安全质量部查验并存档。进场工人如有变化必须保持动态更新,否则按300元/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款中扣除。如乙方不为劳务人员办理保险,引起的损失自行承担。
5.5乙方应配备满足劳务作业需要的安全合格的自有机械设备,并将购置发票复印件及合格证报甲方物资设备部查验并存档。
5.6乙方每月按时向现场工人发放工资,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加盖乙方公章的员工工资发放单,按时足额发放工人工资,并接受甲方监管。如未及时发放,甲方有权在地方劳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从应拨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扣除乙方人员工资,此行为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且乙方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代为发放。不得因延迟或推迟支付工人的工资而引发社会矛盾、要求甲方支付工资、媒体披露欠薪、工人上访或围攻甲方及其他事件,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乙方不但要承担处理该事件的费用,还要按10万元/次赔偿甲方损失,如因上述事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大于前述损失金额的,则违约金标准以甲方实际损失为准,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款中扣除。
5.7乙方应经常对其劳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培训考核,甲方驻地代表要求乙方更换的人员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
5.8乙方必须接受甲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图纸、交底或指令有疑义或发现有误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在甲方有关人员未同意更改或撤消前,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乙方可以对甲方所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工艺等有提出降低成本的合理化建议。
5.9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方案、技术、质量、安全交底进行作业,确保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必须无偿返工,直到达到甲方验收标准为止,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不减轻乙方合同工期责任。
5.10乙方对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及时办理签认手续,乙方对甲方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机械设备、标识标牌、未移交工程、测量桩物等负责妥善保管,不得倒卖或破坏或移位,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11乙方应配合甲方及时进行劳务计量计价、结算、质量、安全、进度检查,现场管理及施工资料收集,按时报送施工计划、甲供材料供应计划。
5.1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或政府部门对乙方或甲方的罚款,乙方应如实承担,如对甲方造成额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5.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未探明的地下管线、文物等,应及时停止施工,妥善看管,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负责处理。对出现上述情况,因乙方不及时报告甲方且擅自继续施工,或报告甲方后未经甲方同意复工且强行施工,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14乙方在施工中与第三方产生的债权债务或任何纠纷等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5.15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进行施工测量、放线、定位工作;完成混凝土试块、材料取样等工作配合甲方试验检验,材料消耗含在损耗中。
5.16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5.17乙方采用的技术工艺或物资、设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出现纠纷,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可从任意一次计价款中扣除。
5.18如乙方认为甲方违约,应在事件发生三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逾期视为乙方放弃。
5.19工程完工后,清理劳务作业范围内的标志、污斑、指印和其他油污和脏物,清运自用工具、机械和设备,达到完工验收前的清理标准,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20乙方现场应至少配备一台发电机及其他必要的应急设备,如遇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乙方应采用相应手段确保现场正常施工,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6.质量、安全要求
6.1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根据甲方要求)。
6.2隐蔽工程在未经甲方或监理检查之前不得随意覆盖,进入下一道工序,乙方应保证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对要覆盖的工程进行检查和测量,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因此造成的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
6.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工维修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撤离现场,结算款按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计。
6.4合同范围内劳务作业完工后,在保修期间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负责修复;如乙方在接到甲方返修通知(包括但不限于邮件、短信等书面或口头通知)7天内尚未进行返修时,或乙方返工、修理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复,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费用为甲方与返工、修理或整改的第三方签订的合同金额和甲方由此产生的其他费用,无须通知乙方和征得乙方同意,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超过保修期后,如仍发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责任事故时,则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6.5安全管理要求执行合同附件《安全管理协议》。
7.材料、设备供应
7.1甲方供应的材料品种详见劳动报酬中甲供材料及损耗。材料经双方点验签认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并合理使用。甲乙双方按乙方验工计价数量和劳务报酬综合单价表及甲供材料及损耗中的材料消耗标准核算甲供材料限额消耗数量,乙方如超甲方限额使用甲供材时,超量部分按甲供材料价格(如果发生期市场价高于甲供材料价按市场价计算)的120%在支付乙方劳务计价款中直接扣除。
7.2乙方倒卖甲供材料的,按材料供应价格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及预期利益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3甲供材料以外的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不予代购。甲供机械设备外的其他机具由乙方负责自带,甲方不予代租。
7.4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周转料具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丢失或损坏,将按原值的120%进行赔偿。
7.5乙方委托甲方代购或甲供的材料,如果在甲方采购或供应中遭遇市场材料价格调整,运输困难造成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乙方,乙方应充分理解甲方,同时不能以此向甲方索要窝工费、误工费、机械停滞费等任何名义的损失。
8.劳务价款的计价、结算与支付
8.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担保。
8.2本合同劳务费用实行按月验工计价、完工结算的方法进行付款,甲方不支付任何预付款项。
施工监测计量方式:
盾构区间监测开始,且隧道掘进施工完成20%后甲方支付该项目合同价的20%;隧道掘进施工完成60%后甲方支付至该项目合同价的50%;单项掘进完成后支付至该项合同价的80%;本项工程全部完成并且乙方提供完整合格的施工监测报告后,支付至该项合同价的90%;施工监测报告获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批准后支付至该项合同价的100%。
8.3验工计价按下列程序进行:每个付款节点当月 20 日以前双方以劳务报酬表中计量规则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甲方现场技术员负责提供形象进度,项目商务部门填制《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已完工程数量表》。《已完工程数量表》经甲方现场工程师、项目工程部门、项目商务部门、项目总工程师和乙方驻地代表共同签认后,由甲方项目商务部门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数量以及约定的本项合同价节点付款比例编制《月度验工计价表》。《月度验工计价表》经甲方项目商务部门负责人、物资设备部门负责人、项目总工程师、甲方驻地代表和乙方驻地代表共同签认后生效,《月度验工计价表》仅作为劳务作业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务进度款的依据,甲方及乙方其余人员的签认均为过程签认,不具备法律效力,最终以双方结算为准。
8.4双方每个付款节点当月20日核对当期劳务作业量。乙方应按时、及时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确认,因乙方原因延误确认或未确认的,以甲方确认作业量为准。
8.5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劳务作业量,甲方不予计量。
8.6劳务分包签证
8.6.1签证仅对劳务合同工作内容之外且经甲方项目部签证授权人员安排实施的事项,分包合同工作内容之内的事项不准办理签证。
8.6.2签证时效和月度封存
a 合同外签证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乙方书面上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放弃该权利。
b 签证事项完成后,由甲方经办人按本合同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以打印形式)签证单,乙方授权人员予以确认,甲方经办人负责完成现场各级领导的递交、审核,并交项目商务部门签证管理人员,由项目商务部门负责项目部各级领导的递交、审核,并及时向乙方反馈。如乙方对甲方审核意见有异议,应在当月月度封存前回复意见,并附相关依据,未回复的,视为认可。
c 甲方与乙方每月清理合同外签证,乙方对其分包签证进行份数与价款书面签字并盖章(单位公章)确认。分包签证进行月度结算,当月发生并完成的签证事项,当月签字认可,进入当月进度计价。
8.6.3双方约定以下签证为无效签证,并不得计入乙方中间计价和结算,更不得作为付款依据:
a 不按本合同约定表格形式办理的签证。
b 不按表格内容填写或部分内容不填写的签证。
c任何形式的补贴费用签证(质量奖、工期奖、标化文明奖等)。
d签证内容不实的签证。
e劳务合同范围内有施工图或按有关规定、规范可以计算工程量而直接签证点工或机械台班或费用的签证。
f超过签证时效和竣工后突击补签的签证。
g 非原件的签证资料。
8.6.4签证审核权限
奖励、补偿事项、设计变更、会议纪要、通知等不能以签证形式确认,不作为结算依据。签证应通过专题会议形式按周集中处理,必须经经办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共同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过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无效。
8.6.5签证单价按以下约定处理
a.合同单价中有适用于签证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b.合同单价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按下表单价执行。
签证单价计价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含增值税综合单价 | 单价组成 |
1 | 人工(普工) | 小时 | 10.68 | 11 | 综合单价 |
2 | 人工(技工) | 小时 | 14.56 | 15 | 综合单价 |
3 | 挖掘机(1.0-1.2m3) | 小时 | 252.43 | 260 | 综合单价(含燃油) |
4 | 推土机(120kw(160)) | 小时 | 194.17 | 200 | 综合单价(含燃油) |
5 | 压路机(12-18t) | 小时 | 126.21 | 130 | 综合单价(含燃油) |
6 | 装载机(ZL40) | 小时 | 135.92 | 140 | 综合单价(含燃油) |
7 | 吊车(12-16t) | 小时 | 116.50 | 120 | 综合单价(含燃油) |
8.7如发生停窝工,双方应分清原因并共同协商积极解决,同时要采取合理的减少损失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对停窝工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费用计算标准如下:
8.7.1由甲方原因:包括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造成的连续7天以内的停窝工,乙方承诺自行调剂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补偿;由甲方原因:包括施工工艺及工法调整、措施、延误、返工、暂停、民扰和政府或业主指令停工或延期造成的连续7天以上的停窝工,从第8天起甲方按以下方法计算费用给予乙方补偿:人工费按现场工人每人每天48.54 元计算(不含增值税,增值税金按3%计),机械设备费不论是乙方自购或租赁,均不予计取窝工补偿。乙方应从连续停工的第8天起每天向甲方上报停窝工原因、停窝工人员数量,若乙方未按时上报,甲方不予任何补偿。停窝工时间、人员数量以甲方经办人、商务经理、项目经理核实并共同签字确认的为准。
8.7.2 由乙方原因造成停窝工或阻工,乙方承诺将自行解决并承担停窝工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和违约赔偿等相关费用,并按2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参照业主合同违约赔偿约定)
8.7.3由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连续7天以内的停窝工,乙方承诺自行调剂并承担费用,甲方不予补偿;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连续7天以上的停窝工,从第8天起甲方按8.7.1标准计算费用给予乙方补偿。
8.8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与甲方办理结算。逾期未办理结算,自甲方书面(或邮件)通知乙方之日起14 天后,乙方仍不与甲方办理结算,视为乙方放弃与甲方办理结算的权利,则以甲方单方出具的结算值为准。
8.9.1 甲方项目部财务部门每个付款节点次月凭生效的《月度验工计价表》,向乙方支付本期计价款的100%。
8.9.2 每次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额等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一般计税方式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后10天内,准确填写所应开具的发票项目,甲方见票后付款至乙方提供的“开具增值税发票信息”所列的账户。累计支付至结算额的90%时,乙方按结算额100%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10计价款除代发民工工资外一律转账支付。
9.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
9.1甲方违约责任:
9.1.1工期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9.1.2迟延付款: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付款的,需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
9.2乙方违约责任
9.2.1乙方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 1‰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结算金额的10%。
9.2.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向甲方支付已完劳务价款总价20%的违约金,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a.乙方现场的人员、机具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要求,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施工进度达不到要求,合同约定节点工期未能实现,严重影响整个合同段工程进度的。
b.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甲方要求乙方无偿返工或修复,返工返修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或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经甲方要求后仍不采取修复或返工的;
c.乙方不按甲方安全交底要求进行施工或乙方安全措施、设施、物资不能保证施工安全或乙方现场施工工序失衡或已施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或已造成安全事故的;
d.倒卖甲方供应材料、设备机具的;
e.乙方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目进行分包、转包的;
f.乙方以甲方及甲方项目部名义对任何第三方进行生产经营和施工管理活动的;
g.乙方擅自停工2天以上(含2天)的;
h.乙方未及时向乙方人员支付工资的导致乙方人员向甲方索要劳务费用或阻挠甲方正常工作或施工的。
i.合同签订后,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合同权利义务或要求变更合同主体的。
9.2.3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撤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乙方须无条件撤场,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施工现场内的物资设备运离现场,相关费用及搬离后的保管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9.2.4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移,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9.2.5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开具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有误、不规范,或者所提供发票不合法、涉嫌虚开的,则甲方拒绝付款,造成甲方增值税抵扣额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进行赔偿,赔偿款甲方有权从当期或最终结算支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同时不免除乙方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9.3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对乙方责任承担违约赔偿的连带责任。
9.4合同解除
9.4.1如因建设单位、发包人的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建设单位、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的,此情况下,甲方享有合同单方解除权。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乙方时,合同解除。合同未开始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已经履行的,按实结算。
9.4.2协商解除: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分包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劳务作业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劳务作业场地。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0.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补充条款
11.1乙方必须及时提供最新年审的企业资信资料(纳税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产品合格检验试验证[必要时]等)。
11.2本合同为劳务分包合同,必须加盖甲方公章方能有效。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有关合同性质的协议、经济往来函件(涉及工期延长、费用增加、质量降低等方面)必须加盖甲方公章,使用项目部印章签订的上述协议函件等均无效。
12.附 则
12.1本合同自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且价款结清后终止。
12.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补充或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与本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条款相违背或冲突的均已本合同为准。
12.3本合同正本一式拾份,甲方捌份,乙方贰份。
12.4本合同相关附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此页无正文。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
劳动报酬表
工程量清单表在签订合同时再附,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劳动报酬表-甲供材料
劳动报酬表-甲供材料在签订合同时再附,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附件二:
投入本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清单
序号 | 姓名 | 年龄 |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技术职称 | 人员具备的施工经验 | 所持证书名称 |
1 | 项目负责人 | |||||
2 | 质量负责人 | |||||
3 | 安全负责人 | |||||
……… |
附件三:
投入本工程主要设备、机具清单及进场计划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产地 | 功率/吨位 | 数量 | 设备寿命(年) | 已使用年限(年) | 进场时间 | |||
合计 | 调入 | 租赁 | 新购 |
附件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地 址: .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
系 (分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分包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需加盖公章))
附件五: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分包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作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需加盖公章))
分 包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六:
技术质量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加强我方合同内施工技术质量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我方合同内施工任务,我方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施工贵方工程我方合同内的现场技术质量负责人,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我公司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的技术与质量以及签署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技术与质量文件等事项,我公司均承认。
委托期限: 。
该技术质量负责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分 包 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的技术质量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七:
物资设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为加强贵方供应的物资、施工机械设备管理,保质保量完成我方合同内施工任务,我方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施工贵方工程我方合同内的现场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该负责人全权代表我公司按合同约定负责与贵方办理物资、机械设备验收领用签字手续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物资设备文件等事项,我公司均承认。
委托期限: 。
该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分 包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的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
(委托的物资设备管理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需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八-1:
合同外签证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全部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为规范合同外签证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有序进行,我方就合同外签证作出下列郑重承诺:遵照甲方提供签证单格式及内容、流程进行签证,如签证单没有由签证单中对应的项目部4个部门相应人员全部签字认可,我方自动放弃此签证工作内容及全部经济、索赔、补偿要求。
分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地址: .
电话: .
年 月 日
附件八-2
×× 项目分包签证月度封存确认书
致:
经我方审核确认,对你部审核的 年 月份( 月 日至 月 日)我方合同外签证单的份数、价款给予认可,并明确承诺除此封存的签证外不再有其他任何签证或结算费用的诉求。
劳务单位:(同时加盖齐缝章)
劳务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劳务作业名称及范围:
确认份数:
确认的签证单编号:
确认的签证单总金额:
确认日期:
后附签证单明细表及相应签证单
附件八-3:
×× 项目 年 月份( 月 日至 月 日)分包签证明细表 | ||||||||
劳务单位(盖章): | 劳务作业名称及范围: | 第 页共 页 | ||||||
序号 | 签证编号 | 签证内容 | 项目审核 | 分包签证转扣单位情况 | 经办人 | 审核人 | 备注 | |
完成时间 | 初审值 |
劳务方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确认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八-4:
项目分包签证单
中国建筑项目管理表格 | |||||||
分包经济签证单 | 表格编号 | ||||||
CSCEC8B-CM-B10412 | |||||||
工程名称 | 签证编号 | ||||||
工程指令 签发事项 | □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设计变更□质量整改□返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应急处理□零星点工□其它 | ||||||
签证内容描述及签证金额计算过程: 分包人: (盖章)分包委托人签字: 日期: 转扣金额: 转扣分包人: (盖章)转扣分包委托人签字: 日期: | |||||||
现场负责人(首签人)意见: (提出签证事由并核实签证数量) 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总工程师意见: (方案编制审核及交底) 签字: 年 月 日 | ||||||
项目商务经理意见: (审核是否合理合规及确定费用) 签字: 年 月 日 | 项目经理意见: (审批并落实转扣费用) 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八-5:
合 同 签 证 印 鉴 确 认 表
甲方预留的签证印章样式 | 乙方预留的签证印章样式 | |
备 注 | 本签证印鉴表确认的签证印章仅用于办理本合同履行期内签证审批确认之用,凡与本确认表预留的签证印章不一致或未加盖印章的均被视为无效签证,甲乙双方对此均无异议且无条件表示同意。 |
附件九:
停工、窝工承诺函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十分了解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的实际情况和政策性调整,为规范停工、窝工行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有序进行,我方就停工、窝工作出下列郑重承诺:因发包人或政策性调整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我方将自行调配劳动力及机械设备等各种资源,防止损失的发生,我方不向贵方计取任何费用和提出费用索赔。
分 包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地址: .
电 话: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工程质量保修书
甲方(全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为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以及本工程发包人与甲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经劳务作业甲、乙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劳务作业甲、乙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乙方负责施工或管理的工程内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限为图纸(或设计文件)设计使用年限。质量保修期从整个工程(包括非劳务作业乙方施工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本保修书所约定的保修责任期限执行国家规定行业的保修期,以最长的保修期限为保修期。
其他约定:无。
三、质量保修责任
1、保修期间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修理通知后8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安排其他人员进行修理,费用从质保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乙方不能及时保修的,甲方可另选其他作业队伍进行维修,其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如发现桩基偏位、建筑物下沉、建筑物不均匀沉降等与本分包劳务作业相关的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非乙方劳务作业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或甲方承担,属乙方劳务作业质量引起的,由乙方承担抢修费用。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乙方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不受损害,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损害责任。
四、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已办理完结算的为分包合同结算价款的5%;未办理结算的为分包每次计价总额的5% ;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并扣除相应款项后一次性无息退还,若因乙方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而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由乙方补足。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质量保修事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十一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议
甲方(全称):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行业管理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使施工现场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工作秩序,确保进场施工队各项工作正常顺利进行,遵循公平、守法、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
3.分承包形式: □专业分包 t劳务分包
4.分承包范围: .
5.分包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号码: 有效期: .
二、工程目标
1.因工伤亡控制指标:0%
2.职业健康控制指标:0%
3.安全文明创优目标:以甲方施工合同规定内容为目标。
4.其他:因工负伤率:重伤率控制在0‰,负伤率控制在1‰。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
建造师证书编号: 有效期:
安全总监(安全负责人):
安全C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2.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3.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甲方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4.严格审查分包人营业执照、技术资质等级,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单位。
5.保证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
6.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
①工程安全防护设施由乙方提供,日常维护和作业面防护由乙方负责;
②施工用电由用电总电源到:一 级配电箱由 甲 方提供,该级配电箱以下的部分由方负责;
③甲方对上述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
7.负责编制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8.负责施工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负责施工现场专项安全教育。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依法查处和纠正。
9.负责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权利要求乙方建立应急救援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10.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11.按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识。
12.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
13.有义务对乙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4.有义务对乙方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15.对乙方施工人员不服从安全管理,屡次违反现场管理规定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将其退场。
四、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现场项目经理(负责人):
建造师证书编号: 有效期:
现场专职安全负责人:
安全C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乙方作业人数为50人以下,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配备2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按危险作业程度配备;如未按此要求配备,甲方按每人每月6000-10000元工资待遇在分包费用中扣除;乙方安全员,必须服从甲方安全部门管理,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2.乙方所有人员进场前必须向甲方申请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
3.贯彻落实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分包安全生产自保体系,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落实、检查和管理。
4.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严格按照合约规定,不得承接、承建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转包。
5.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对分包施工区域或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对甲方安全生产负连带责任。有权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拒绝甲方违反法律法规的安全指令;对造成后果的违章指令有权检举和控告。
6.对所辖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包括洞口、临边、移动操作平台等)搭设、拆除、维护和改造及其使用安全全面负责。责任区内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和甲方对施工现场整体安全防护要求,在搭设、拆除和改造前进行申报并听从甲方统一协调。
7.对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用电设备和用电安全全面负责。一级以下自备配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标准,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用电设备从本责任区域拉接电源有权拒绝。
8.自带机械设备、设施(汽车吊、挖掘机、小型机具、配电箱、电缆等)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标准,对自带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使用、维修安全全面负责,并应在安装使用前向甲方备案、验收。
9.负责编制本责任区域的专业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实施(专业分包方式)。
10.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工队三级全教育培训,书面告知本岗作业危害和操作规程,经考试合格上岗。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档案,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甲方要求开展班前活动,并做好记录归档。
11.负责为本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其正确佩带和使用。
12.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工伤保险。
13.按规定定期组织对所辖施工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对甲方下发的隐患通知进行整改消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非责任区域存在安全隐患,有义务向甲方及时报告。
14.服从甲方统一的协调和管理,并对所辖区域内的文明施工负责,保证所辖区域内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环卫卫生达标。
15.使用非责任区域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前,应与甲方办理手续,并负责使用期间的安全维护。对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给自己或他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未遂事故负责。
16.对本单位施工、操作人员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报告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法律责任;对突发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乙方承担其工伤保险待遇。
17.做好所使用的职工宿舍、食堂的安全管理,宿舍、食堂建筑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严禁使用泡沫板材等非阻燃材料搭建临时设施;不得私自接设电热水器、电炉、自制电热毯、电风扇等;不得私自容留外来人员住宿;不得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料或半成品,不得供应变质食品。
18.负责为本单位从事危险作业(如架子工、木工、爆破工等隧道内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19.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保护用品时,应认真检查、测试其安全防护性能,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使用。
20.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劳务作业时,劳务作业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21.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劳务作业时,乙方应在劳务作业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22.按国家和行业要求,足额投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支付
合同额中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此费用从中提出,单独计列,分两部分组成,一为现场安装安全防护措施的用工量(现场确认单),二为采购或租赁的安全用品(提供发票,票据必须由现场材料员和安全员的验收签字)。
六、违约和索赔
1.由于甲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分包人员伤亡,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分包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甲方人员或第三方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甲方或第三方有义务负责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3.由于双方责任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4.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由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而导致事故性质变化,事故严重程度加剧,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连带方可依法进行索赔。
5.乙方违反本协议及法律法规、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临时签收的各种通知、规定,甲方有权给予一定经济处罚,处罚依据为违反条文、证据照片、甲方处罚通知(可不需乙方签收),在当月计价中扣除。
其中,施工现场发现乙方作业人员一人未通过甲方入场培训,甲方可对乙方处罚100元,逾期拒不参加者,不得安排进入使用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可加倍处罚。
发现一台安全设备设施,未经甲方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进入现场作业,甲方有权处罚乙方1000元,不听甲方劝阻继续使用的,甲方可加倍处罚。
因乙方原因存在安全隐患,甲方要求停止作业,拒不执行的,甲方每次可处罚乙方10000元,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乙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经甲方通知拒不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1000元/次/处,乙方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责任。
七、其他
1.协议生效和终止: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与双方经济合同同等效力。经济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2.协议份数: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乙方各保存一份。
3.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另附专用条款约定。
甲 方: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二:
施工劳务用工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方完全响应并认可本工程合同文件的全部内容,没有任何异议。为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我方就使用建筑劳务作出下列郑重承诺:
一、我方严格执行国家,当地政府部门及总承包单位的法规、政策及规章制度,依法进行施工分包和用工管理,不搞挂靠和接受挂靠,不使用小包工队伍和未培训的社会闲散人员。
二、我方使用劳务工人,保证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持证率达到90%。
三、我方使用建筑劳务工,依法与劳动者本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率100%,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详细约定劳动作业的内容、计价方法、支付劳动工资的时间和发生违约后各自应承担的责任,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四、我方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工人发放劳动工资,在每月计价款拨付后,首先保证劳务工工资发放。不管在任何情况下,绝不拖欠劳务工工资,每次发放工资经劳动者本人签字。
五、我方接受贵方的监督与管理。执行贵方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的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劳务工人保障基金,在贵方的直接监督管理下,做好劳务工工资支付工作。并按照贵方要求,按时报送工资支付情况统计表。
六、我方积极配合贵方现场履约日志填报工作,并由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在履约日志上签字认可,履约日志是作为贵方对我方履约行为的监督、鉴定和考核的依据。
七、我方保证合同签订后,向贵方递交的劳务包括特殊工种花名册及其身份证、资质证扫描件真实可靠,并在合同期间一直有效,且贵方有权撤换不称职管理和劳务人员。
八、我方同意在贵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劳务工工资专户”,建立工资卡,将工资直接打入劳务工个人卡中,并接受贵方对“工资专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九、我方发生资金矛盾时,无条件先行支付劳务工工资。
十、我方拖欠劳务工工资,且处置不当导致引起工人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相关责任人作严肃处理外,愿根据与贵方签订的施工劳务合同约定,接受终止此施工劳务合同的处理。
十一、我方成立劳务工工资支付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分别是处置工资纠纷在企业和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证把纠纷化解在本企业,决不以任何借口进行推诿,拖延。杜绝发生上访事件。
十二、我方在每个建筑工地张贴建筑劳务工人工作纠纷处置告示,公布劳务工工作管理制度、发生纠纷的处理程序,以及我方和项目部负责处理纠纷的人员姓名、电话和地点。热情接待、认真处理好每起工资纠纷。
十三、劳务工工资保证金:我方严格按照贵方要求,编制可供贵方监管的具体操作措施。贵方每月支付月度计价款的78%后,22%余款中的5%留作劳务工工资保证金,我方完工并经贵方组织验收合格,且扣除拖欠的劳务工工资后,无息退还。
十四、我方严格遵守贵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做好劳务工人进场前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接受贵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 包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地址: .
电 话: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三:
纳税人身份证明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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