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项目名称)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CCGA2019-16

三、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察大楼租赁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00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二、项目需求(一)商务要求

商务需求明细

一、报价要求

1、投标货币为人民币,投标人以下列各项的每月租金投报。

(1)办公楼租赁费,报价包括:装修、基本配套设施,基本通电、通水(不含水电费)、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本项投标最高限价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月。

(2)辅助设施场地租赁费,报价包括:基本配套设施,基本通电、通水(不含水电费)、税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本项投标最高限价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月。

(3)物业管理费(办公楼及辅助设施场地的物业管理费),报价包括下列各项费用,不包含应由租户/业主承担的公共分摊水电费。本项投标最高限价为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不超过人民币4.50元/㎡/月。

1)工资:基本工资(符合《劳动法》工资保障制度)、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等。

2)福利保险:福利费(奖金补贴)、培训费、工会费、节假日慰问费、防寒御暑费、佛山市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等。

3)行政办公费用:办公水电费、通讯费、办公设备维护和办公用品、档案管理、差旅费、员工行政管理费用等。

4)公共设施设备运行及保养费用:例如:公共照明设施维修保养费、安全检测费(电梯每年1次,配电房每年1次)、电梯日常维护费、电梯保险费、年检费、安防监控系统维护费、防雷检测维护费、消防运程自动化报警联网费、高压部分(指变压器之前的部分,含变压器)检修费用、高低压供配电设施维护运行费、消防自动报警灭火系统维护保养费、智能化弱电系统维护保养费、楼道地下室通风系统维保费、水泵及给排水管道维保费,各种明沟明渠及化粪池的清理疏通费用等。

5)绿化养护费用:工具物料消耗、剪草机汽油费、农药化肥费用。

6)清洁费用:工具物料消耗、环卫设施的更换维护保养等。

7)公共秩序(保安)管理费用:停车场管理服务、工具物料消耗、保安管理费(公安部门收取)、各种装备维护保养费。

8)公共安全卫生保障费用:主要是消杀四害(每年不少于12次)和防治白蚁(每年不少于4次)。

9)社区服务费用:节假日活动费用、宣传栏的布置、消防、安全生产宣传小册子的制作和派发。

10)开办费摊销:中标人进驻并开展正常工作所必备的物资装备费用主要有:交通工具、通讯工具、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全部人员的服装、安防装备、维修工具、绿化工具、清洁工具。

11)垃圾清运及处理费(市政管理部门收取),装修物料及园区垃圾。

12)物业共用设备及公共责任保险费。

13)管理酬金。

14)税金。

15)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4)车位租赁费,分为固定停车位和非固定停车位,报价包括:停车场装修、基本配套设施、税费、车位物业管理费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本项投标最高限价为每月每个租金固定停车位不超过人民币450.00元/个/月,非固定停车位不超过人民币320.00元/个/月。

2、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出租物业交付使用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原合同到期之日起。

三、租赁期限

物业(非固定停车位)租赁期限36个月,固定停车位租赁期限35个月具。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租金支付方式

1、租金自合同约定租赁起始日期开始起算,按季度支付。

2、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前季度应付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之后各个季度,承租人于每季度首月的15号前支付当季度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3、每期付款由出租人提供该期相应金额的发票,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4、出租人应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承租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承租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因政府财政支付审批流程及办理手续而造成项目支付进度有所推延,而导致承租人逾期付款的,承租人不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五、验收要求

出租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

六、项目验收依次序对照执行标准

1、消防安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等相关法规要求;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和履约地相关安全质量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环保节能标准;

3、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各方共同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规格及各项要求;

4、上述各类标准与法规必须是有关官方机构最新发布的现行标准版本。

七、出租物业的装饰、装修

1、在合同期内,承租人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对租赁物业的内部和门前、门后等进行装饰、装修,并对内部功能区间重新进行间隔、划分,以及根据需要安装有关设备、设施。前述方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须取得出租人同意,但出租人无合理理由不得否决承租人方案。

2、承租人对承租物业进行装饰、装修和安装有关设备、设施,不得损坏和破坏房屋原有的承重和主体结构,不得超荷载使用,造成房屋损坏和破坏房屋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否则,由承租人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合同期满或因承租人违约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时,承租场地内不可单独拆除的装饰、装修物归出租人所有,出租人无需补偿承租人装饰、装修物等费用;承租场地内可以单独拆除、移走的财产和物品、设备等若属于承租人所有的,承租人可拆除移走。

八、后续服务要求

1、在租赁期内,出租人所供物业范围内房屋及其公共区域配套设施因正常自然损耗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损,出租人应及时修缮确保承租人正常使用。

2、在租赁期内,出租人负责对房屋结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出租人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逾期交付的物业,出租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每月租金+物业管理费合计金额的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时,承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承租人的经济损失由出租人承担。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承租人应按全额赔偿承租人的实际损失。

(2)在合同期满前,在承租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和收回出租物业。出租人无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和收回出租物业的,视为出租人违约,承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在10日内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承租人应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和物业管理费,如承租人逾期支付的,承租人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逾期金额的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不支付或不按约定支付全部租金和违约金的时间超过2个月的,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的物业,承租人应在10日内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

(2)在合同期满前,在出租人不存在实质性违约的情况下,承租人不得无故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和退回所租赁的场地。承租人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人违约,出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的物业,承租人应在10日内赔偿承租人实际损失。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的变更: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便变更本合同。变更本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解除:对本合同的解除,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未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3、在本合同期内,出租房屋的产权变更及抵押权的设定及实现等均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及履行。产权变更及抵押无需取得承租人同意,但需提前通知承租人。

4、在本合同期内,承租人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物业使用时,必须取得出租人同意。

十一、合同终止

租赁合同终止的,承租人应自合同终止之日完成搬迁,并将承租物业整体交还出租人,同时承租人应结清应由承租人承担的各项费用。如承租人不按合同约定进行迁离的,须按三倍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赔偿实际占用物业期间的使用费。承租人迟延交付物业超30天,出租人有权采取各种合法的措施强制承租人迁离,租赁物业内所有动产、不动产均无偿归出租人所有,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承租人负责赔偿。

十二、其它要求

1、出租人所供物业必须为权属清晰的商业用途商品房现楼,保证在租赁合同签订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在租赁期内若发生与出租物业有关的产权纠纷,概由出租人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承租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出租人负责赔偿。

2、出租人所供物业须不涉及任何债务,租赁合同签订前其所发生的相关物业费、维修基金、水电、燃气、通讯设备、有线电视、垃圾等相关费用已全部缴清。

3、出租人所供物业的剩余使用年限须不少于10年。


(二)技术要求

技术需求明细

一、项目内容

1、物业选址:位于佛山市禅城区。

2、租赁总建筑面积(办公楼面积+辅助设施场地面积)在16000-18000平方米,其中出租办公楼面积不可小于15000平方米,辅助设施场地面积在1000-1500平方米。

3、固定出租停车位:267个;非固定出租停车位:119个。

4、周边公共设施要求:交通便利,临近马路、公交站、地铁站。

二、所供办公楼要求

1、出租物业层高不低于2.5米,整层出租、内墙可自由分隔。出租楼层有电梯直达。

2、装修装饰: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强弱电、通风空调、视频监控门禁和实验室柜台等。基本办公用房、对外服务窗口主要采用普通装修标准(包括铝扣天花,灯具,油漆面,地砖,水电插座等);业务技术用房(含中心枪库、办案中心、技术实验室等)有特殊装修要求,需带中央空调,钢筋砼枪库,审讯室软包墙面,夹层钢结构和视频监控室等;实验室配置操作台,密集架,特种照相室,彩钢板天花,地板胶,彩钢板隔墙带钢化玻璃视窗等。

3、水电安装:电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照明及管线安装;给排水包括终端管道及其安装。

4、通风空调:每间办公室配空调,办案中心配中央空调,分区供冷,主要包括空调设备及通风设施安装。

5、智能化: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线、网络、视频监控、门禁、显示屏发布系统。

6、标识:包括但不限于房间牌号、功能房间和公共区域等导向指示牌。

三、辅助设施场地要求

1、辅助设施场地可作为饭堂使用,整层出租、内墙可自由分隔。

2、拟出租物业内有楼梯或电梯,可供饭堂物资运输。

3、物业内有充足电源、水源系统,并配备应急供电、供水设备。

水源:必须具有足够的水源和压力,而且上下水道通畅。

电力:要求具有200V或380V稳压电源。

4、四周无污染源,不受废弃、废水、废物的侵蚀,同时便于排水、排烟、排气以及垃圾、废渣的排除,不污染环境及配有食堂安全和消防设施。

四、停车位要求

1、停车场消防设施、清洁卫生需处于良好状态。

2、停车场出入口已设置停车管理系统。

3、停车场必须完成配套车位划线、视频监控、标识等系统建设。停车位可交付直接使用。

五、物业管理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1、服务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穿着统一整齐的工作服。

2、出租人必须执行国家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为其服务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3、出租人须提供人员配备名单交承租人备案,电工等特殊工种须提供有效的相关上岗证、操作证书等资质证书复印件交承租人备案。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资料的管理:

1)制订、保管和更新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制订物业维修、养护和费用预算表;制订物业大中修计划表;

3)制订大要事计划表、月季年度工作计划并记录实施情况;

4)制订各种应急预案;

5)收集整理本物业的有关图纸、技术说明和资料档案;

6)制订、整理及保管其它必要的档案和资料;

7)全天24小时人员值班巡查;

8)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预算表等经承租人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

2、保安及秩序维护工作:

1)制定和实施保安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标准;

2)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保卫和治安管理工作;

3)全天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设置固定岗位和机动岗位;

4)全天24小时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车辆、财物和人员的出入、行驶及停泊管理(摩托车、单车按承租人要求统一停放在指定区域);

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消防、防止群体冲突、应对紧急事件和灾难应变,并定期进行上述演习;

6)与租赁物业周边其它企业的保安部门联络,建立联防机制。

3、消防管理

1)负责园区辖区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及大楼火灾的报警和救助工作,并制定完善的消防应急方案。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消防组织机构、职责、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落实各级消防责任人。全面熟练掌握消防报警、干式灭火(气体)、湿式灭火(喷淋)、防排烟及消防栓五个系统的作用、位置和操作方法。

3)负责对消防设备和设施的保养,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负责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配装的各种灭火器材、防毒面具、烟感、喷淋设施以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的安全疏散提示、应急照明、通风设施等日常检查、维修。建立义务消防队伍,出现消防事故应有人到达现场,进行必要的扑救。

4)每月对租赁物业所有的消防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设施巡视检查工作,并做好记录,及时整改火险隐患,监护动火和易燃易爆用品存放情况,保持消防区及楼梯走道和出口畅通。

5)做好消防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每年组织综合消防应急演练不少于两次。

6) 做好其它防火灭火工作及消防配套设施的维护。

4、停车场管理

1)全天24小时对停车场、临时停车实施管理和服务,保证车辆停放安全,严格执行承租人停车场管理规定或临时特定要求。

2)负责重要接待及会议的车辆停放指挥、协调,必要时增加保安人员加强地面车辆临时停放管理。

3)定时或不定时对车场、车辆巡视,检查车辆窗门是否管好,是否有漏油等情况并作好记录。

4)负责停车场智能系统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养工作,负责停车场交通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保养及简单维修。

5)对租赁物业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及交通设施损坏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协助承租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所有摩托车,单车必须按承租人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

5、设施设备的管理

1)负责物业内所有土建、公共部分机电设备、给排水、外装饰及周边附属建筑物(户内家私设备除外)的管理、维护和保养。

2)低压部分的公共配电设施、公共设备的日常管理、使用、保养和一般性维修。按照管理规范和标准进行值班巡查,并做好记录。高压部分(指变压器之前的部分,含变压器)由出租人聘请有关单位做好维护检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低压部分(指变压器之后的部分)由出租人做好维护检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

3)物业内外装饰的日常管理以及配套设施的日常管理、养护和一般性维修。

4)租赁物业内的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一般性维修、养护和管理。

5)水、电设备设施,全部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保养和一般性维修工作。包括:给排水系统、照明及动力电系统、消防报警及灭火系统、电梯系统、监控防盗系统、外墙灯饰等等。

6)给排水系统:雨水管、排污管、给水管、天面水池(消防、生活)、地下生活水池、集水池、给水泵、进水泵房、进水阀门等全部水系统的日常管理、保养、一般性维修和急修。

7)照明及动力等电系统:包括负一层低压配电房末级开关后的电力系统。各层室内外照明、开关插座、所有配电房,母线排及各线路的一般性保养、检查、维修和更换工作。

8)电梯系统:物业内垂直电梯的日常使用、管理和困人的紧急处理,电梯轿厢内饰、门、空调及电梯机房、井道的维修保养。负责夏季电梯机房通风、降温。工程技术人员每天巡查电梯的运行及各部位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保障正常运转,轿厢清洁干净,日月检修记录齐全,年审合格(年审费用由出租人负责),日常清洁和维护保养。

9)安全监视控制系统:物业内所有的监控主机系统、监控摄像点、红外线防盗点、录像设备、电脑抓拍即时打印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并负责与安全监视控制系统维修保养公司的协调配合、联系及监督工作。

10)外饰:物业内所有建筑物的夜饰照明系统的日常管理、使用和一般性维修。四大节日期间的装饰工作。

11)在满足承租人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机电设备和照明的开关时间,尽量节省能源。

6、卫生、绿化管理

1)负责租赁物业内道路、绿化面积;地面;大堂;公共部位(卫生间及厕具、楼梯、电梯、走廊、走火通道等);停车场、建筑物天台;各种公共设备、设施。如清洁、大扫除等等,必须按承租人要求完成保洁工作。

2)负责门前三包,各楼层消毒,除“四害”,防蚁、灭蚊、灭老鼠、灭蟑螂工作。负责与辖内街道爱卫工作的商洽和落实工作。

3)负责租赁物业辖内公用绿地、植物种植。按照花卉的种类,保证植物、花卉水分充足,湿度适中并适时整形修剪,保持花卉表面清洁无尘,枝叶茂盛,每月一次施肥和防虫。

7、生活区的管理:

1)制订和实施宿舍楼的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和工资标准;

2)活动场地的服务与管理。

3)保安员24小时值班。

8、其他事项

1)按承租人要求做好防范各类传染病(非典及类似疫情)的各项防疫应急工作和宣传工作。

2)负责防范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应急工作宣传提醒工作。

3)负责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其它相关工作及承租人提出的其他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

(三)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1、管理服务范围内无因出租人管理不当而发生刑事案件、交通及重大火灾等安全事故,出租物业监控范围内无被盗等治安案件的发生,无纵火、爆炸、投毒等恶性事(案)件发生、无外事纠纷、泄密等事(案)件发生。如因出租人管理不当导致上述事(案)件的发生,所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2、严格遵守有关消防管理规定,确保无因出租人管理不当而发生消防事故,消防设备完好。如因出租人管理不当导致发生消防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3、出租物业内设施、机电设备无操作管理、使用责任事故发生。如因出租人管理不当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和责任由出租人承担。

4、各项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按承租人要求的时限,高效、保质、保量完成。

5、除因基建质量、设备质量在保修期内等特殊原因外,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完好;零星维修、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采取措施)及时率达100%(专业设施除外)。

6、管理范围内照明、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排水管、明暗沟、停车场、道路完好。

1)实行动态保洁,保持区内公共场所清洁。

2)区内道路、入户大堂、停车场等公共部位每日清扫次数不少于2次。

3)根据有关规定和承租人需求,拟定详细的管理服务细则或实施方案,并予以实施。

4)24小时保安定时和不定时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和查问进入办公区域身份不明人员,检查楼内重点部位及各层门窗设施设备、水电、消防等情况。

5)道路和出入口:要求:主出入口24小时固定岗,整个道路进行不定时巡逻,维持交通安全、公共秩序;白天道路保洁;对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6)绿化:淋水、修剪、施肥、除杂草、防病害、清除枯枝垃圾、补植苗木。

7)公共区域:主要管理区域是道路及其两侧、广场、停车场、绿化面积、建筑物之间的公共区域、租赁物业各单位之间的公共区域等。要求:进行24小时巡逻、维持公共秩序;白天进行保洁;对公共和附属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8)提供办公及生活垃圾的清理服务。

7、配电设施(由出租人负责的部分):按相关物业服务规定作好检修运行巡查、记录。健全管理制度、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操作;低压计量表之后的低压配电柜各连接处螺丝不松动,无发热、打火音响异常等现象;指示灯、信号灯齐全完好,计量仪器准确,绝缘工具年审合格,各种线路检查状况良好;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完整,故障处理及时。

8、水泵房、水池、供水设备要求:健全管理制度、设备标识清晰,安全操作、闸阀、逆流阀、水表、联轴器运行正常、控制良好,保障供水正常、供水管理通畅;系统密封良好,管道无滴漏,发生跑水、断水故障,水表计量准确;水泵轴承加油、备用泵运行试验;消防泵的全面测试,日常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故障处理及时。其中消防泵启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灭火器。

9、电梯:专人管理、安全操作,保障正常运转,轿厢清洁干净,日月检修记录齐全,年审合格,日常清洁和维护保养,电梯出现困人情况接报后15分钟内到位,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处理。

10、路灯:要求保障正常照明,设置定时开关、分组照明,电柜维护检修,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11、停车场:标识标牌明显清晰、完整正确,车辆停放有序安全,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所有单车摩托车均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区域。

12、交通安全设施:要求标识标牌明显清晰、完整正确,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13、休闲设施:要求分布合理、使用安全、舒适、干净,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14、宣传栏、指示牌: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更新宣传内容,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15、排水排污管道和设施:雨污水排放通畅,无杂物垃圾、余泥堵塞,管井标识清晰,设施完好无损,检查保养维修记录完整,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各类共用设施设备系统每周检查不少于1次,每月保养不少于1次,设备房每月清洁1次。

16、电力管线和设施:管线标识清晰、设施完好无损,供电及设备运作正常、检查保养维修记录完整,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特别说明:高压部分(指变压器之前的部分,含变压器)由出租人聘请有关单位做好维护检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低压部分(指变压器之后的部分)由出租人做好维护检修(费用由出租人负责)。

17、通讯管线和设施:管线标识清晰、设施完好无损,保证通讯顺畅。特别说明:通讯管线和设施属于通讯部门的管理范畴,室内综合布线部分属于网络维护公司的管理范畴,但出租人必须协助通讯部门和有关单位做好维护检修。

18、供水管道和设施:管道(管井)标识清晰、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供水及设备运作正常,检查记录齐全完整,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19、消防系统和设施:标识清晰、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检查维修保养记录齐全完整,灭火器更新补充,日常清洁及维护保养。

20、物业管理服务满意率在85%以上;投诉处理、回访率100%。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察大楼已于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位于季华西路133号的物业。现合同租赁期限即将到期,采购人准备开展“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察大楼租赁”的政府采购工作。

自确定拟定供应商作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察大楼的办公场所后,采购人因工作需要先后对该场所进行了功能性改造,包括投入240万元,改建面积达660平方米的“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DNA实验室建设项目”、投入150万元,改建面积达1014平方米的“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侦查大楼饭堂改造工程”。该DNA实验室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规范,满足从事公安DNA各项工作的技术要求。目前区内尚无其他场地能够满足采购人的DNA工作需求。该饭堂目前除供应采购人300余人的就餐需求外,同时供应区级11个其他单位共200余人的就餐。

综合上述情况,一旦项目地址发生变化,不仅造成前期改造工程资金的浪费,影响公安工作的正常开展,还影响了区级其他11个单位办公人员的就餐需求。鉴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特殊,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完成采购。

现按规定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报批前公示及采购需求公示,各供应商对本公告或采购需求有异议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禅西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佛山市禅城区绿岛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绿岛长信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季华西路133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陈荣光 工作单位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 副教授

意见 项目在前期三年租赁期内,采购人对拟定供应商场地投入大量资金使租赁场所建成适合公安工作的办公场所,若改变办公地点,将耗费大量资金和时间。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2:姓名 曾和兰 工作单位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 副教授

意见 采购人前期对拟定供应商场地投入资金进行功能性改造,且区内尚无其他场地能满足采购人的工作需求。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家3:姓名 苏冰星 工作单位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职称 副教授

意见 本项目需求具有特殊性,如发生地址改变,会造成前期资金的浪费,影响采购人的日常工作。鉴于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特殊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拟定供应商位于季华西路133号,已拥有相应的场地条件和设施条件,且能完全满足整个项目的采购需求。综上所述,为避免现有资源浪费及节约搬迁成本,建议采购人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申请,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尽快完成该项目的采购计划。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08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08 月 2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小姐联系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中区1座23层
联系人:苏小姐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0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清水一街1号
联系人:高先生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528000
(四)财政部门:禅城区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

发布人: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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