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帐户及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嵊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帐户及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嵊政办〔2016〕16号《嵊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嵊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委托,决定开展嵊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帐户及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ZZT-F190814JC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招标内容 | 暂定存放金额(万元) | 拟定银行 | 备注 |
1 | 嵊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帐户及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 500万元 | 1家 | 服务期限2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嵊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嵊政办〔2016〕16号)第十一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1.在嵊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3.参与投标的银行必须为嵊州市内一级银行,且只能一个主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2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2、发售地点: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或负责人)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9月6日14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9月6日14时30分整在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嵊州市北直街81号粮食局附楼二楼)投标人须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它:
1、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公司不提供停车场地,各供应商请提前将车停至附近停车场(北直街越王珠宝对面老电影院内、北直街嵊州剧院内、国商大厦停车场内、市心停车场内)。
十一、业务咨询:
嵊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135*****519
嵊州市中天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金钗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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