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社区“牛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新安社区“牛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2019年08月17日至2019年09月09日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001001
招标编号: CAACAA********
建设单位: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长安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新安社区“牛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投资
投资金额:********.29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拟治理的五处边坡的总体延伸坡长约823.0米,坡体坡高约5.0-34.0米不等,边坡坡度约40~60°,治理面积约23800平方米,工程总造价约为********.29元
发包范围:新安社区“牛山”地质灾害点治理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土方工程(含挖一般土方、挖一般石方);2.排水工程(含挖沟槽土方、塑料管、混凝土排水沟、现浇构件钢筋、锚杆等);3.挡墙工程(含混凝土挡墙、现浇构件钢筋、锚杆、混凝土格构梁等);4.人字形格构护坡(含混凝土基础梁、挂网喷混植生绿化等);5.砼地面硬化;6.复绿(含喷混植生绿化、土钉等);7.拆除工程(含砍伐乔木、拆除混凝土结构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国土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已取得地质岩土专业(类)高级或以上职称资格,且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19年09月17日 至 2020年04月06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9月09日15时00分开标室(10)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9日15时0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0)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09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4)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8月17日08时30分至2019年09月09日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戴先生****-********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兰天****-********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百安中心A2009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3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表。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长安镇新安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人:戴工,联系电话:****-********,地址:东莞市长安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
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4、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5、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7、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
8、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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