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招标公告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
( 资格预审)
项目编号: TZA********3
1、 工程名称: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 无 (2)投资额: 15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 (4)建设规模: 395600.00
3、 标段编号: TZA********301 标段名称: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15000.00万元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公路工程一级
5、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最低等级: 必须满足:公路工程一级
6、企业、项目经理报名的业绩条件: 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2008 年1月 1 日起)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类似工程施工的须无不良记录。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近三年有5000万元以上一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7、其他报名条件:
8、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经独立于投标人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和净资产出具的评估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6)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和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一正一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备资料原件核对,以备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文件
9、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1-4-1至 2011-4-10;报名地点为 网上报名(工作日9:00-17:00)。
10、附件下载: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施工招商公告.doc
公告详细信息: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施工(BT)招商公告(第二次)
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采用招商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通过招标选定项目投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中标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23省道通州南段工程;
2.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3.项目地点:南通市通州开发区;
4.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
(1)建设规模: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00Km/h(通吕运河大桥80km/h),含路基、路面、桥梁、互通立交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图设计的相关建设内容,工程建安费投资额约150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移交期限: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不超过42个月。
(3)质量要求:交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
(4)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5)招标范围:土方、道路、桥梁、交通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最近年度的工商年审;
2、 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及项目投资建设能力;
3、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能力;拥有足以保证本项目建设规模和技术要求的技术、造价、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期间(中标通知书签发之前)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 2008 年1月 1 日起)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类似工程施工的须无不良记录。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壹级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近三年有5000万元以上一级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金要求
1、履约担保:
本工程履约担保金为合同价的10%,超过2000万元的以2000万元计,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将该款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开户名:南通市通州区财政局,账号****************01(中行清算户),不计利息。
2、参与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
本工程参与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万元,在投标截止前汇入招标人指定的财政专户(账号****************028086);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均无息退还,如果资格预审通过后不参与投标,则参与投标保证金将被招标人没收,汇款时间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前期费用:用于前期工作的相关费用,不接受银行保函。按合同价的10%计,在合同签订前由中标人汇入指定的财政专户。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中标人,同时结付利息。
四、评标方法 :价格单因素评标法。
五、本工程回购款及回购期限:回购款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由通州区审计局审定的工程决算价。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42个月内回购完毕。
六、本工程回购方式:
由招标人在BT合同中约定,第一笔回购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的第18个月内支付40%的回购款,同时结付利息;第二笔回购款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30个月内付30%的回购款,同时结付利息;第三笔回购款于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后的第42个月内,在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付30%的回购款,并结付利息。
七、本工程利息:
本工程利息:前期费用利息自中标人将前期费用全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之日计息,按年利率8%(或同期银行年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5%)计息(不计复利)。工程投资部分建设期不计息,计息起始日为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手续之日,利率为银行同期年贷款基准利率(不计复利)。
八、网上报名:
2011年4 月 1日~2011年4 月 10日
九、 资格预审所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则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09年度经注册会计(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经独立于投标人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和净资产出具的评估证明材料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公路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6)南通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和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一正一副),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备资料原件核对,以备招标人进一步核实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资格预审文件;
十、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
2011年4 月 11日上午9:00~11:00,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信息大厅(通州经济开发区银河路西首区——农林局东隔壁)。
十一、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凡报名资料不符合以上规定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当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达到法定人数后将均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存在欺骗行为,招标人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关损失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二、招标文件的获取:通过报名条件审查的投标申请人,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人: 南通市通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 通州区银河路70号(通州区交通局内)
联系人: 陆先生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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