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3万吨废塑料/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3万吨废塑料/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根据《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 3万吨废塑料/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和渝水区环境保护局渝环审字[2018]3号《关于对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等要求进行验收公示。
一、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纸袋清洗废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破碎废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生产废水经528m3沉泥池沉淀后,再经2772m3三级沉淀池处理后,返回于车间进行循环利用,外排废水排放满足新余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生活废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纸袋清洗废水经过滤池、高效溶气气浮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于纸袋清洗工艺中,不外排。
监测结果表明,生产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为pH值8.15-8.63(无量纲),悬浮物:26(mg/L),化学需氧量:3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40(mg/L),氨氮:16.5(mg/L),动植物油:0.06L(mg/L),总磷:12.6(mg/L),总氮:21.8(mg/L);生活废水排放口的监测结果为pH值7.12-7.25(无量纲),悬浮物:16(mg/L),化学需氧量:79(mg/L),五日生化需氧量:27.0(mg/L),氨氮:21.4(mg/L),动植物油:0.22(mg/L);监测结果均符合外排废水排放新余市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气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热加工和注塑熔化工艺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人工分选过程中的颗粒物废气、原料堆放中的钙粉扬尘。
热加工和注塑熔化过程中产生的机废气经引风集气罩收集,进入UV光解装置和等离子吸附装置处理后,再通过19米高排气筒排放。
人工分选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无组织颗粒物,企业通过定期对人工分选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并安装通风换气装置等措施来降低颗粒物的污染。
原料堆放中的有少量钙粉扬尘产生,企业通过设置移动式布袋除尘器来收集钙粉扬尘。
(1)有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6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8kg/h;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3.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46kg/h;臭气浓度排放浓度最大值为977(无量纲)。监测结果中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均符合《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89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2mg/m3。监测结果均符合《合成树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污染源是破碎机、清洗机、造粒机、水泵、纸袋清洗机、纸板机和超级溶气气浮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给设备安装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生产设备要按时检查维修,防止生产设备在不良条件下运行而造成的机械噪声值增加的情况发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值类标准。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选取厂界东、南、西、北4个点位进行连续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1次监测,东、南、西、北侧厂界环境噪声昼间为52.2-54.1dB(A),夜间为43.2-45.8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原料废物经收集后15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后返回供货地;沉泥池和三级沉淀池的污泥采用干化脱水处理后,外运至当地最近的垃圾处理站进行统一填埋处理;挤压废物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纸板经纸板机制成纸板产品外销。废催化剂、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控制,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处理周期为3年处理一次,由于实际更换周期较长,现目前未产生此类固废,后续工艺运行产生此类固体废物均交由专门有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万吨废塑料及年产4千吨塑料制品项目(一期 3万吨废塑料/年)环境保护手续齐全,较好地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监测数据表明水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且符合验收要求,我公司认为通过环保验收。此外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明固废污染防治措施也已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环保要求,下一步将请生态环境监管部门进行验收。
公示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项目验收存在意见,请在公示期与我公司联系,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088。
新余袁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新余市绿能再生材料制品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9日
注:以上公示内容由验收单位提供,验收单位承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承担一切责任。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