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群众艺术馆新建项目已由湘发改社会[2005]639号文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 招标范围:湖南省群众艺术馆新建项目工程监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2 工程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天心生态新城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主体3层,局部地下1层,局部(办公楼部分)4层,总建筑面积19800m2。本项目监理工程范围总投资约6000万元人民币。
2.4监理范围:除灯光、音响等专用设备外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2.5 工作内容:控制工程建设的质量、建设投资、工程工期;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任务。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人申请人资质条件要求: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4.2 必须具有大型公共文化场馆项目(如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和体育馆等)的工程经历;
4.3 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条件:有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培训证书及岗位证书;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有担任过大型项目的总监经历;年龄在35-60岁之间。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说明:
5.1 报名时间:2005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不含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5.2 报名地点: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5.3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5.4 报名时要求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类似大型公共文化场馆项目监理合同原件及能体现年检情况的以下资料复印件两套: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培训证书、岗位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行应清楚地注明“湖南省群众艺术馆新建项目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5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四楼403室。
8、招标人定于2005年10月21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质验证。申请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培训证书、岗位证书及其本人身份证(以上原件要求能体现年检情况),同时提供类似大型公共文化场馆项目监理合同的原件。如果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招标人拒绝接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格预审申请书。
9、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将被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 址: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联系人:李拥军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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