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哈木镍钴采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夏日哈木镍钴采选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夏日哈木镍钴矿区地处青海省西部东昆仑西段,柴达木盆地南缘,小灶火冲洪积平原。隶属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管辖,矿区位于格尔木市西偏南167km,在格尔木-茫崖公路南有47km砂石公路相通,交通较为便利。矿区建设规模为17000t/d(561万t/a),初期建设年产561万吨的采矿场,配套建设年处理矿石561万吨的选矿厂、尾矿库、排土场及配套的生产办公、生活设施。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1.2.1招标范围
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施工监理和监测。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监理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按照青海省水利厅对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对水土保持方案中明确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进行监理服务,全面掌握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治理情况,监督检查承包商水土保持措施的执行情况,对承包商水土保持违约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妥善解决出现的各种水土保持问题,促进水土保持“三同时”目标实现。
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报送监理规划实施细则,完成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每月向甲方汇报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情况,协助甲方做好检查验收和相关部门的督察协调工作,定期向甲方提供季度和年度监理报告,工程竣工时提供监理总结报告,提交水土保持监理归档资料。协助甲方将主要成果及时报送相应级别的水行政水管部门并完成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建设期间的露天采场、采矿工业场地、选矿工业场地、生活区、辅助设施区、废石场、尾矿库、储水及引水工程、矿区道路、外部供电工程等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中工程措施、临时措施的有效落实。
1.2.2.2监测工作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青海省水利厅对青海省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按照《夏日哈木镍钴矿采选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约定的监测范围和内容,编制《水土保持监测实施细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所规定的所有监测任务,监测成果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报告。监测单位在监测结束后编制水土保持季度、年度和总监测报告。
对建设期水土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等进行监测,分析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的防治效果,及时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所有的监测数据、文件、原始资料、表格、成果、图件及报告均应建立档案。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向甲方报送上季度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表》,每年度提交年度监测工作报告;竣工验收前,提交监测工作总结报告。协助甲方将主要成果及时报送相应级别的水行政水管部门。
监测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变化监测;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水土保持措施防治效果监测;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监测;对弃土、弃渣综合利用进行调查监测。
1.2.3监理和监测服务期限及地点
监理和监测服务期限暂定为24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夏日哈木镍钴矿矿区。
1.3资金来源本项目由青海黄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及以上等级。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至少一项矿山工程监理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对相关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证书,且具有五年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监理员1名,监理员须具有二年及以上水土保持工程监理工作经验。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均不得在本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中兼任监理工作。若中标,投标文件中配置的监理人员不得更换,监理人员须进驻施工现场开展工作。
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后审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1.9.1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8月19日
1.9.2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8月23日17:30时截止
1.9.3发售时间:2019年8月20日~2019年8月26日 8:30~11:30,14:30~17:30
1.9.4发售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1.9.5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圆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10现场踏勘各投标人于2019年8月28日9:30时在格尔木市中山路玲珑湾小区矿业公司办公楼前集合,由发包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所需费用和交通工具自行解决。
联系人:王元刚电话:177*****497
1.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年9月9日北京时间9: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招标人,送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公司办公大楼裙楼二楼开标室。
1.12其它1.12.1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1.12.2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
1.12.3本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1.1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13.1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bb*******@163.com
1.13.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号:4000 5416 4105 017
*******@163.com">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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