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职工体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浙江省慈溪市分公司职工体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作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慈溪市分公司职工体检服务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进行该项目公开招标的条件。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慈溪市分公司职工体检服务项目

  二、 项目编号:甬邮分采(2019-063)

  三、 项目概述:参加体检的人员主要包括在岗AB类、劳务工、退休职工 ,合计体检人员约为1198 人;预估采购金额126万元。

  四、 标包划分:本次采购为1个合同标包,选择2家中标人。

  五、 投标报价:本项目合同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 服务期限:2年

  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须为公立二级乙或以上医院或部队疗养院,并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体检医生必须具备医师资质和执业证书。

  4.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职业操守,近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和不良从业记录。

  5.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应答人,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6、供应商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除双休及节假日)。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3、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联系方式)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分公司投标还须提供经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的有效授权书及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无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还需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网页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内容);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中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一页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税务登记证副本未加盖相关戳印的,可提供在国税网站查找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地址和证明截图,或提供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证明上如无税号,则需注明税号;

  (4)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电子邮箱,该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招标文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递 交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8室

  递 交 方 式:纸质文件

  投标人须派代表当面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 元)

  交付方式: 保证金应以支票/电子汇款/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在本项目2019年9月16日16时30分前到打入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规定帐户,逾期拒绝接受投标。(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当在银行缴付凭证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

  收款单位: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鼓楼支行

  银行账号:****************808

  十、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8日上午9时00分

  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邮政大厦1105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

  十一、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察室。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其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5日24时止)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监督部门投诉。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2)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3)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准备、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及参与投标的有关费用),无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或成本。

  (4)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领取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招标的单位,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公告第十三条的联系方式,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招标人。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496号

  联系人:黄顺吉 郑建红

  电话:****-******** 139*****275/135*****774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体检服务 职工 慈溪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