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2018年已建应用系统优化项目3标招标公告(重发)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2018年已建应用系统优化项目3标招标公告(重发)
1.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2018年已建应用系统优化项目3标(重发公告)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资本金及融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招标类型:服务招标所属地区:姑苏区
(2)工程规模:3号线全长45.214km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 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本项目工期:2019/8/ 1 至2019/12/31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名称、数量、规格)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0001 | SRT3-3-8-3-3标: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2018年已建应用系统优化项目3标 | 174.0000 |
申请人其他条件:
5.获取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办法:
(1)获取资格预审申请书日期:2019/8/19 下午16:00至2019/8/26 下午17:00
(2)专用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专用文本格式从公告附属文件中下载 )
6.报名事项:
(1)报名(预审材料按时递交即报名)时间地点:请申请人于 2019/9/ 2下午13:00 至 2019/9/2 下午13:30:00的工作时间到 苏州轨道交通大厦1213室递交预审材料,最终报名情况以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资审材料为准。
7.备注:
一、申请人资格审查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营业范围应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2、企业业绩: 近五年(2014年5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合同管理系统或OA系统的实施项目;
3、投标人须通过CMMI3认证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且无拒绝和否定意见;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申请人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申请同一标段。
7、报名经办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职工,如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经办人为委托代理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的复印件。
二、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递交资审材料。提交材料如下:
(一)资格预审申请书(网上自行下载);
(二)附件资料:根据“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编写;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一正两副)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名称)在规定时间内递交资审材料。。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9年9月2日下午13:30~16:30 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轨道交通大厦1213室。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其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三、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3号线是线网中东西向的骨干线路,主要连接高新区、姑苏区、吴中区和工业园区等组团。3号线不仅衔接了沪宁城际铁路新区站、园区站、汽车西站等重要对外交通枢纽,也串连了新区中心城区、沧浪新城商业中心、吴中城市副中心、苏州湖西组团。线路全长45.214km,均为地下线,设站37座,均为地下车站。其中换乘站14座,平均站间距1.215km,最大站间距1.887km,位于工业园站至方湾街站,最小站间距0.683m,位于东方之门站至现代大道站。
本项目以资产一体化平台的持续优化为主线,结合信息化建设当前现状和业务问题,对已建合同管理系统、OA系统、UUV系统进行优化升级,以满足苏轨公司各部门日常办公的需要。本项目将在已有的苏轨公司一体化信息平台上优化完善现有系统,采用定制开发的实施方式实现项目需求。
目前,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广州擎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的擎云合同管理软件V1.0、擎云协同办公管理软件V1.0以及为苏轨定制化开发的统一用户视图管理系统。其中广州擎云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拥有合同管理系统与OA系统的产品著作权。本次优化项目内容要求在既有系统上进行优化改造。
四、本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应提交的供核实的原件(仅供核对,当场退回):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办理“三证合一”和换领新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件核查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根据证书二维码标识现场上网核实);
2)投标人供货业绩(提供合同);
3)投标人CMMI3认证及以上资质证书;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新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身份证;
6)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其他招标人认为必须审查的资料。
五、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六、本公告为重发公告,本次公告后,通过符合性、完整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含),全部入围,不再重发公告。
七、本次公告为2019-8-8公告的重发公告,第一次公告时,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可以不重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但须重新递交本次投标的确认函(即要求继续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确认函,投标的确认函须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企业投标确认函原件须密封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未按要求递交企业投标确认函原件的申请单位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八、公告发布
本公告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sz-mtr.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http://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8.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干将路668号轨道交通大厦
联系人:周雨成传真:****-********电话:0512-69899697
邮编:215006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栋9楼
联系人:王娟、周蕾传真:****-********电话:****-********-****邮编:215011E-Mail:zhoulei@jocite.com
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组长:高宝英性别:女卡号:苏招(信)S0824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联系电话:上岗卡号:苏招S0824
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8/1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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