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盐业总公司拉萨食盐加碘厂升级改造(生产设备)招标公告

西藏自治区盐业总公司拉萨食盐加碘厂升级改造(生产设备)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情况

1.1招标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盐业总公司拉萨食盐加碘厂升级改造项目(生产设备采购)

1.2采购编号:ZRZG-XZZB-********3

1.3标包划分:本项目一个标包

1.4项目内容:生产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1.5预算资金:1185 万元。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2.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相关服务等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营业范围内须包含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2.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4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12:00,下午3:30-5:3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招标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2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并提供近六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凭证以及经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公告第2条供应商资格条件的相关资料。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逐页加盖鲜章胶装成册。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9日15时30分,开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盐业总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42号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9*****787

采购代理机构: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浙商国际写字楼9层

联系人:冯女士

电 话:****-*******

2019年 8月 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产设备 食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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