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机设备供应(设备)招标公告
制冷机设备供应(设备)招标公告
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制冷机设备供应(设备)招标公告
津开招公字(2011- 0166 )
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制冷机设备供应,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承包单位,招标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二、 工程名称: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制冷机设备供应
三、 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新城东路、新城西路交口
四、 建筑面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
五、 工程规模:
六、 资金来源:自筹
七、 招标范围:泰达广场A区、B区及泰达中央广场项目招标图纸及清单要求的甲供范围的所有制冷机的供货(500RT基载制冷主机1台,900RT制冷制冰双工况主机8台),包括但不限于供货设备技术参数的校核,相关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消防的配合要求,零备件的提供,配合所有相关配套设施系统的提供及调试,以及设备本体的供应和运输、接线、测试及试运行、保修,壹套冷源群控设备管理系统包括供应、安装、接线、测试及试运行、保修等工作,提供使用培训和产品合格证书、使用手册等一切相关资料。(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相关图纸为准)
八、 承包方式:供货
九、 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如是代理商须具有制冷机组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产品只允许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十、 计划供货周期:2011年 11 月 1 日至2011年11 月 10日
十一、质量要求:制冷机应符合ARI 550/590-2003 98 规定;机器结构和安全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见招标文件);双工况制冷机在机组100%负荷制冰时COP值不小于4.1,100%负荷制冷时(空调工况)COP不小于5.5。
十二、报名日期:2011年 4 月7 日至2011年4 月14日(9:30--15:30)
十三、报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 泰达MSD-C1座12楼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四、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能证明其具有相应能力的证明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五、联系人电话: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杨渊凤 电话:***-********;传真:***-********;
建管中心窗口系电话 ***-******** ***-********
十六、 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新城东路、新城西路交口工地办公区
十七、 招标文件获取:采取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
公告公示网址:http://www.teda.gov.cnhttp://www.tjconstruct.cn http://www.jsxm.com.cn
招标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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