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主厂区岩土工程
详勘和基坑地质编录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主厂区岩土工程详勘和基坑地质编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XD819JFR345C11506BD/ZBDL-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主厂区岩土工程详勘和基坑地质编录项目
2.3项目概况: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刘台子乡徐大堡村南侧海岸边,徐大堡核电厂1、2号机组西侧,规划建设两台AES-2006型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厂坪标高暂定为+9.1m(1985国家高程基准)。
岩土工程详勘工作由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总图地质所与外委任务承担单位联合承担,双方各自工作内容详见第7章,本技术任务书第2章至第8章为岩土工程详勘要求。勘察子项包括3号和4号机组核岛、常规岛、循环冷却水泵房(T1UQA)、重要厂用水进水廊道(UPP)、重要厂用水排水廊道(UQP)、冷却水进水廊道(UPN)、冷却水排水廊道(UQN)、虹吸井(T1UQF),各子项建(构)筑物特征见附表,各子项位置见附图。岩土工程详勘需考虑两次进场,大纲评审、外业验收、报告评审均按两次,第一批勘察子项为核岛、常规岛,其余为第二批勘察子项。
基坑地质编录工作由外委任务承担单位独立完成,基坑编录子项为3号和4号机组核岛、常规岛、循环冷却水泵房(T1UQA)、重要厂用水进水廊道(UPP)、重要厂用水排水廊道(UQP),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各子项建(构)筑物特征见附表,各子项位置见附图。基坑地质编录工作按两次大纲评审、两次报告评审考虑。
根据已有资料,场地原始地形北高南低,高程约+0~+13.5m,仅场地北侧局部地段原始地形高于厂坪标高,其余区域原始地形均低于厂坪标高。目前场地已经开挖(或回填)至厂坪标高,回填材料为厂坪开挖、一期工程基坑负挖产生的块石、黏性土和砂性土等。
根据已有勘察资料,勘察场地地层自上而下主要为人工回填土、粉质黏土、强风化花岗岩、中等风化花岗岩和微风化花岗岩,人工回填土厚度0~10m不等,平均厚度3.84m;粉质黏土厚度0.50~6.80m,平均3.28m;全风化岩体厚度1.40~3.20m,平均厚度1.79m,层顶埋深0.60~7.00m,相应标高-2.65~8.10m;强风化花岗岩分布厚度0.30~11.50m,平均厚度2.35m,层顶埋深0.00~9.10m,相应标高-7.80~9.10m;中等风化花岗岩分布厚度0.30~11.00m,平均厚度2.56m,层顶埋深0.00~11.50m,相应标高约-8.80~9.10m;微风化花岗岩层顶埋深0.00~18.70m,相应标高约-10.10~9.10m,未揭穿。
基坑编录子项为3号和4号机组核岛、常规岛、循环冷却水泵房(T1UQA)、重要厂用水进水廊道(UPP)、重要厂用水排水廊道(UQP),对基坑底、四壁进行编录。各子项建(构)筑物特征见附表,各子项位置见附图,目前暂无各建(构)筑物基坑负挖图,待设计出图后提供。
目前廊道暂按大开挖施工方案考虑,随着工作的逐步深入,工程方案有考虑采用钻爆施工的可能性。
2.4招标范围:核岛、常规岛及水工构筑物(两个阶段进厂勘察,第一阶段为核岛、常规岛,第二阶段水工构筑物),两个阶段的地质编录。
2.5项目地点:辽宁徐大堡核电现场。
2.6服务期:岩土工程勘察按两个施工周期考虑,基坑地质编录根据基坑负挖进展随时开展编录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具体见本项目任务书。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
****************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主厂区岩土工程详勘和基坑地质编录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8月20日9 :00 —2019年8月26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9月19日 9: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5)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并具有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6)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7)业绩情况: 类似业绩:2013年至今。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
邮编:100073
联 系 人: 张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zhangxm@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