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项目简介:

鞍山市中心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已落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2、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最高限价

01

麻醉机

1

人民币290,000.00元

02

手动病床

45

人民币135,000.00元

2.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2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2.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3报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4、交货地点:鞍山市中心医院

5、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6、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6.2应自觉抵制招标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7.1从2019年08月19日起至2019年0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包,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详细了解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2投标人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需提供)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9、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

10、招标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网站上发布。

1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09月10日上午10: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鞍山市中心医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南中华路77号

电话:****-*******

联 系 人:王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28号银河国际大厦B座2518室

电话:***-********-****

传真:***-********

联 系 人:郝辉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08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疗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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