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屯棚户区、焦村北漳桥棚户区改造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李屯棚户区、焦村北漳桥棚户区改造销售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李屯棚户区、焦村北漳桥棚户区改造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屯棚户区、焦村北漳桥棚户区改造项目销售代理服务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李屯棚户区、焦村北漳桥棚户区改造项目销售代理服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房产销售及代办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房地产策划及房地产销售或房地产代理或房地产中介服务;具有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证书;参加政府采购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具有有效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0 09:00至2019-08-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11 14:00,地点为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发布。 备注:供应商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信息无法录入,其后果由供自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衡水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489号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中华南大街281号
邮编:

053000

邮编:053000
联系人:

崔经理

联系人:万春晓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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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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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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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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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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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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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销售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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