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饮用水工程PE给水管材及配件招标公告

2011年度饮用水工程PE给水管材及配件招标公告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关于龙泉市十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办公室龙泉市十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办公室2011年度饮用水工程PE给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十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就龙泉市十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办公室2011年度饮用水工程PE给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ZB2011-011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龙泉市十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办公室2011年度饮用水工程PE给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本次采购项目包括:2010年度饮用水工程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预算指导价为人民币*******元,本次招标另设置保留价,保留价于开标时公布,高于保留价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以上(含300万)

3、对标的货物必须具备制造能力或供应能力

4、必须能提供标的货物饮用水卫生安全省级以上(含)的卫生许可批件的批准文件

5、必须提供具有省级以上(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报告书

6、PE给水管材、管件应具有省级以上(含)质量技术检测报告

7、投标人应为PE管材的制造厂家

8、PE配件必须使用同一生产厂家的产品

9、本次招标货物必须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663-2000(若有国家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10、若在规定时间前没有交纳标书成本费的或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2、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1年4月7日至2011年4月28日17:00时前(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00

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4月29日 09:30

六、投标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1年4月29日 09:30

八、开标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350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银行账号:***************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4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注:1、请交纳标书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十、其他事项: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联系人:吴先生、季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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