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选聘招标公告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选聘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信用卡司法催收律所选聘项目

1.2、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1.3、报名地点: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1702室)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当地

2.2、服务期限:三年,协议一年一签;若任一合作年度内,总行有下发最新管理办法调整律所佣金,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在分别征得全部合作律所同意后,在合作年度到期后,终止各入围律所集采申请剩余有效年度,按照总行最新佣金规定,重新集采;若选聘律所在服务期限内拒绝提供服务、服务效果未达到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要求,德阳分行、绵阳分行、南充分行、泸州分行、攀枝花分行、自贡分行、宜宾分行有权选择提前终止服务期限。

2.3、服务范围:信用卡司法催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包段划分:共7个包。

第一包:德阳分行,选聘3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4(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第二包:绵阳分行,选聘2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3(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第三包:南充分行,选聘2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3(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第四包:泸州分行,选聘2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3(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第五包:攀枝花分行,选聘2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3(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第六包:自贡分行,选聘2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3(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第七包:宜宾分行,选聘3家律所;若合格投标人人数超过4(含)家时,则按综合评估法择优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优先考虑服务方案得分高的投标人;若合格投标人人数不足3(不含)家时,该包选型失败。招标人分析该子包选型失败原因,修正选型方案后重新组织选型。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行政法规、司法部规章等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照齐备,年检情况正常;

3.2、管理体制先进,在律师界有良好的声誉,收费合理,无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承诺函);

3.3、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近三年单位及其负责人无行贿记录(附单位及其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页截图);

3.10、单位及其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单位及其负责人在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页查询截图);

3.11、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同时参加该包组招标(须提供承诺函):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负责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12、若为外地公司(非项目各包所在地)则要求投标人在各包要求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机构,设立时间不少于2年(需提供分公司或办事机构的房屋租赁合同(不低于2年)及付款凭证或发票复印件);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获取方式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领取地址: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1702室)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非单位负责人亲自购买时提供)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亲自购买时提供)。

注:①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②每报名一个包均需按对应包数准备一份报名资料。

③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机场支行

账号:************************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10日上午9:30分00秒,地点为: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1702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完整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发布,发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联 系 人:梁先生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211号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B座1702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028-********

二O一九年八月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催收 司法 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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