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吨高纯阴极铜清洁生产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招标公告

《40万吨高纯阴极铜清洁生产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规要求,对《40万吨高纯阴极铜清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二、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向规划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大冶有色(新港)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电话:****-*******

邮编:435005

联系地址: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115号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1,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表格模版,填写后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建设单位。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信息公示日起至十个工作日止,公众可按本文第四点所述方法,通过信函、传真、网络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反馈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八、相关说明事项

(1)征求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2)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3)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建设单位:大冶有色(新港)铜业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息 环境影响 清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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