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
五华区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采购公告
1.采购公告内容:
1.1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1.2采购条件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五华区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经五华区财政局批准,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五华区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投标。
1.3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3.1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304号)的相关规定,根据市、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按照“试点先行、打造特色、总结推广”的要求,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启动昆明市五华区辖区范围内的7个街道办事处的14个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全力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工作。总预算为*******.00元(大写:捌佰万元整)。
1.3.2采购内容:采购五华区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组织垃圾分类宣传推广活动。印制宣传资料,开展入户宣传推广和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以上;做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部队、社区等公共单位的宣传引导培训和义务监督指导,协助推进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2)做好示范片区建设。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2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66号)以及《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 第146号)文的规定,对本项目示范区域内的各类垃圾分类投放容器进行“四分类”配置,并负责垃圾桶日常管理维护。包括对四色垃圾桶及智能垃圾桶的设置摆放、垃圾桶摆放地面和环境处理、垃圾分类分拣、监督员和志愿者引导、垃圾分类包装投递、在示范区域内按规范安装建设垃圾分类桶站(亭、棚)、宣传展板、分类指引牌等宣传场所,市民参与率不低于85%。
(3)配设和运营管理一批智能垃圾分类设施设备。负责可回收物等分类、收集、处理,进行积分兑换,调动市民参与。做好垃圾分类分拣和回收利用工作,建立垃圾分类数据化、信息化管理查询体系,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35%以上的标准。
(4)接手五华区内已开展的垃圾分类示范点工作,按照昆明市垃圾分类的相关管理规定来完成对应工作。
(5)建设和配备电脑智能分类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做好日常管护和系统接入联网等工作。
(6)组建垃圾分类督察督导队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示范片区居民垃圾分类合格率不低于80%。
(7)参照昆明市及其他垃圾分类相关文件,对五华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指导、培训、教育引导等活动。
(8)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台帐等,并通过昆明市垃圾分类考核检查、验收、观摩等工作。
注:上述工作内容因政策的改变或采购人的工作需要而进行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配合。
1.3.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注:每个供应商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获取文件;若供应商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则评标时作否决投标处理)。
1.3.4最高限价:(1)第一标段:*******.26元;
(2)第二标段:*******.82元。
1.3.5服务周期(每个标段均为):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1.3.6服务人员配备:(1)第一标段:配备专职分类督察员9人、督导员21人;
(2)第二标段:配备专职分类督察员12人、督导员21人。
1.3.7服务人员职责:(1)分类督察员:负责管理、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分类投放信息统计、台账、资料收集等对应考核工作,组织辖区开展培训、宣传、教育、引导等活动,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合格率和减量化等工作;
(2)督导员:负责垃圾投放现场指导、分拣、回收、宣传、积分兑换等工作,做好分类设施、宣传品日常管护、保洁等工作,开展入户宣传宣教,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合格率和减量化等工作。
1.3.8服务地点:(1)第一标段服务地点为华山街道办事处、大观街道办事处、护国街道办事处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2)第二标段服务地点为龙翔街道办事处、丰宁街道办事处、红云街道办事处、西翥街道办事处(东村社区)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
1.3.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0质量要求(每个标段均要求):
(1)货物质量要求:货物质量要求:分类垃圾投放桶的容量规格必须符合GJ/T208-2008《塑料垃圾桶通用技术条件》所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分类垃圾投放桶外观颜色及标志必须符合《昆明市生活垃圾分类视觉识别系统》的规定;可回收物转运车辆、公示栏、宣传牌等满足相关要求及相关考核标准。
(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办城函〔2018〕304号)、《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第14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2018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8〕20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2019〕66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19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昆政办〔2019〕71号)、《中共五华区委办公室 五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五华区2019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五办通〔2019〕83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等相关标准。
注:如遇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划编制、管理规范、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标准出台,按照最新标准和要求来执行。
1.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未经审计的,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证明材料:①提供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社会保证资金:提供2018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评标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备查)。
1.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4中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19 23:59至2019-08-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11 09:30。
3.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
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址: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2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五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286号
联系人:李敬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王筇路49号国茶港A栋14层07号
联系人:李宏杰
联系电话:****-******** 155*****308
监督部门名称:五华区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
昆明市电子化投标咨询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98
技术支持QQ:********55,192802005
招标
|
云南铭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