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鲁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鲁塘镇东南面
投资性质:财政拨款
鲁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已由郴州市北湖区计划委员会北计发[2003]134号文批准兴建,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省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承包本工程的企业法人前来报名参与投标:
1、本招标工程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位置:鲁塘镇东南面
1.2 工程简介:鲁水河太山里支流位于鲁塘镇东南,流域面积11.9平方公里,区内矿井80余处,每遇山洪暴发,洪水携带大量矿碴流入河槽,导致河流改道,农田被毁,沿河两岸村民的生命财产损失严重.为确保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区委区政府决心治理鲁水河,本次招标为鲁水河治理二期工程。
1.3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河道治理2.1公里,工程主要内容为浆砌石防洪墙1.4万立方米,河道清淤清碴4.5万立方米等。
1.4 本工程计划投资约40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1.5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河道清淤清碴、设置浆砌石防洪墙等。
1.6 本次招标分为二个合同段。
1.7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05年9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05年11月30日。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2.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遵纪守法,财务能力可靠,信誉良好;
2.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3 项目经理持有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单位正式职工;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与所投标标段相适应的施工技术和机械设备;
2.4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a.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b.已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2.5本次招标拒绝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相当联合体投标。
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
3、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3.1 联系人身份证;
3.2 单位介绍信(原件);
3.3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4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5 经年检合格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6 项目经理证(原件);技术负责人职称资格证(原件)。
以上3.2、3.3留原件,其他资料备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
4.1 报名与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同时进行,预审文件每份贰佰元,售后不退。
4.2 时间:2005年8月8日至2005年8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3 地点:郴州市建设局旁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501室。
5、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于2005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之前送达郴州市建设局旁郴州汽车配件市场一栋501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6、招标人将对递交了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祥龙
联系电话:135*****661****-*******(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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