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南区截流管道工程

株洲市龙泉污水处理厂南区截流管道工程


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
资金来源:政府贷款,资金基本落实。
工期和质量要求:日历工期100天,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W414-W419及W318-YL304段的全部内容,投资约130万元。
报名条件: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项目经理。报名时带下列有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1、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项目经理证。
报名时间:2005年8月5、8、9、10 、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株洲市招标局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金 伟
联系电话:****-**************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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