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公开招标公告

“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
品目
采购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行政区域青海省公告时间2019年08月19日19: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5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B座15楼2152室
开标时间2019年09月09日10:00
开标地点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预算金额¥1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城西区五四大街交通巷4号(农业农村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B座15楼215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招标项目编号:青海汇海源公招(服务)2019-032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
包1“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包11*******“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8分钟)和央视投放 广告片详见招标文件
包2“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包21*******央视1、4、13频道播出“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广告 片详见招标文件
包3“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包31*******央视农业农村频道(CCTV-17)播出“青海牦牛”公 用品牌广告片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或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6) 其他资质条件: 6.1包1营业执照范围需涵盖本次招标内容,应持有有效期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1包2、包3投标人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央电视台广告代理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8-20至2019-08-26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B座15楼2152室

3.标书售价(元):5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谢绝邮寄)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09-09 10:00:00

七、投标地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八、开标时间:2019-09-09 10:00:00

九、开标地址:青海省人民政府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4号开标室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文博大厦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标项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元)开户银行收款账号交付方式备注
1“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包12000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12750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通过单位结算卡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与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包218000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12750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通过单位结算卡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与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3“青海牦牛”公用品牌宣传片、广告片及央视媒体宣传包320000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中支行****************12750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需提供开户许可证)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通过单位结算卡汇保证金的,提供银行出具的基本户与单位结算卡的关联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超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财富广场B座15楼2152室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农业农村厅本级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城西区五四大街交通巷4号(农业农村厅)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青海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姜薇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30号



附件信息:

  • ********264/20198/833969b6-40a1-4f82-8f73-7aac58d8443f" ignore="1">农村农业厅2019-032包1.doc

    326.2 KB

  • ********264/20198/25779d46-b55b-420a-9792-29d56dd24120" ignore="1">农村农业厅2019-032包3.doc

    322.3 KB

  • ********264/20198/c4018b5c-17d3-4192-8452-708ca2f6a624" ignore="1">农村农业厅2019-032包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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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宣传 媒体 央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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