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CS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VOCS检测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VOCS检测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VOCS检测技术服务项目,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8,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31公顷。公司运行和管理世界首套、全球最大、国家级煤制烯烃示范工厂。公司年产聚乙烯30万吨、聚丙烯30万吨,同时副产硫磺、碳四和碳五等副产品。

公司生产区域主要由联合化工装置、联合石化装置、热电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等组成。主要生产装置包括:4×60000标米3/时制氧空分装置,(5+2)×1500吨/日投煤量煤气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50兆瓦自备热电站。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煤为原料,通过煤气化制甲醇、甲醇转化制烯烃、烯烃聚合工艺路线生产聚烯烃的特大型煤化工项目,是集高新技术、密集资金和高端人才为一体的现代新型煤化工工程。其集成了美国GE公司水煤浆煤气化技术、德国Linde公司低温甲醇洗净化技术、英国Davy公司甲醇合成技术、美国ABB Lummus公司烯烃分离技术、美国Univation公司聚乙烯技术、美国Dow化学公司聚丙烯技术,最关键的核心装置甲醇制烯烃采用中科院大连化物所开发的自主知识产权DMTO(甲醇制低碳烯烃)工艺技术,并在世界上首次实现工业化。

2.2招标范围:

2.2.1按照《石化企业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指南》(简称“LDAR”工作指南),解析现有工程各生产工艺装置PID、PFD图件,建立LDAR检测档案,并按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监测频次对受控装置和管线范围内的设备动静密封点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

2.2.2按照《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等标准及规范,对现有工程有组织排放口和厂界每半年开展一次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提供有组织排口和厂界VOC检测特征因子排查技术服务,VOCS特征因子排查结果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同时满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要求;

2.2.3建立VOCs检测综合管控平台,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平台应用培训;

2.2.4LDAR检测、有组织排口和厂界检测结果全部上传VOCs检测综合管控平台,对检测的泄漏点挂牌、复测,并建立LDAR点位图片数据库;

2.2.5;出具LDAR报告、有组织排口和厂界VOC检测报告,并对报告质量负责,所有工作确保满足地方政府部门检查和审核要求。

2.3其他:

1)项目地点:神华包头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工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工业园区神华科技园1号)。

2)合同期限: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方具有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

(3)业绩要求:(以下业绩要求需同时具备,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1)2015年至今具有独立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大型石油、石化、煤化工企业全厂性的动静密封点泄漏检测服务项目不少于3个(每个项目检测点位数不少于10万。)

2)检测设备:自有VOCs检测仪(FID,防爆)10台及以上,同时自有一台及以上红外检测仪(防爆)、自有有组织排口及厂界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设备(购买合同复印件或发票,相关指标需提供证明文件)

3)公司可投入本项目VOCs检测的人员不低于10人,需提供相应的社保证明。

4)2015年至今具有VOCs源项管理软件的转让使用许可业绩不少于3个,VOCs源项管理软件具备满足《石化行业VOCs污染源排查工作指南》要求的设备动静密封点、工艺有组织排放、工艺无组织排放、非正常工况(含开停工及检维修)排放、循环水冷却塔系统、火炬系统、燃烧烟气排放、采样过程排放、事故排放等12个VOCs源项的统计计算功能。(功能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08月06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8月1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5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8-27 1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包头煤化工分公司
联系人:李金凤
电话:********93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潘凯之
电话:********579
传真:
电子邮箱:********@shenhua.cc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技术服务 检测 煤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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