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乐山院区4号楼一层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歌乐山院区4号楼一层家具采购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比选邀请函

(被邀请机构名称):

本比选项目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4号楼层家具采购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采购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院区4号楼

2、项目概况: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歌乐山院区4号楼家具采购项目病房高柜19套,病房矮柜19套,重症室定制高柜1组,重症室定制矮柜1组,处置室定制柜1组,治疗室操作台2组,治疗室吊柜1组,办公桌6张,办公椅6把。三层增加项目:治疗室操作台2组,治疗室吊柜1组,储藏室储藏柜1组,药品柜1组。

3、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

二、领取比选文件时间:

请于2019年 8月 20日至2019年 8月 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重庆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后勤保障科(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持本邀请书获取比选文件。

三、比选文件的递交及联系方式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9年 8月 23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8月 23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沙坪坝区歌乐山保育路109号重庆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行政楼2F会议室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http://www.cqgwzx.com/)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联 系 人:庞老师

联系电话:********比选须知和评标办法

一、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及封装

1、参选函(格式一);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近五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的承诺原件。

上述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装订成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壹份,密封装入比选申请人自制的纸质资料袋内,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比选申请人名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鲜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家具 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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