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三直营枣庄棚改入户门、单元门材料招标公告
二局三直营枣庄棚改入户门、单元门材料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枣庄高新区南石东西村棚改项目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入户门、单元门等制作及安装。
二、投标人资格
2.1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生产经营入户门等业务2年以上;
2.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各投标单位报名同时,提供产品营业执照、经营资质、样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送至枣庄高新区南石东西村棚改项目安置房工程项目物资部。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由项目、物资部、经济管理部、财务部、纪检部门主管人员组成招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分别做6--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及地方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等质量文件。
5.3档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满足工程使用条件。
5.4限定品牌:
六、交货、验收要求
6.1质量基本条件:材料质量应严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招标文件及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6.2材质证明书:保证材质证明书、备案证随货同行,送货时必须随带出库单。
6.3验收方式:按厂家提供的样品验收,并作见证取样复试,数量以我方现场及商务部出具的数量为准。
6.4交货时间:自中标之日起按招标方现场施工进度的材料计划要求陆续进场。
6.5交货地点:枣庄高新区南石东西村棚改项目安置房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工地。
七、结算方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无预付款,先供货后付款。每月15前按商务部每月核对的工程量入账,次月支付入账价款的60% ,乙方承包范围内工作全部完成,经四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双方办理完结算支付至结算额95% ,剩余结算额5%保修期满一次性付清,投标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次付款的宽限期为60天,每次工程款支付视建设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
7.2 供货方及时提供银行帐户、发票。发票与银行帐户相一致。
八、报名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云筑网为准。
九、开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件为准。
十、联系人:技术总工: 韩利亮 联系电话:182*****944
物资部:姜工联系电话:18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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