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工程

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工程


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8]90号、平发改审[2019]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平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平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坂仔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942.8平方米,主要建设林语堂生平展览馆、作品展览馆、多功能会议厅、国学馆、茶室、室外景观绿化等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概算总投资4278.82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927.4万元,本项目预算审核价********元(含暂列金7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林语堂故居文化核心区工程全部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3942.8平方米,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房屋建筑工程: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建筑群建筑面积在3000~100000平方米之间,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含暂列金77万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筑〔2018〕3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③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④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2019〕2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临时一、二级建造师参与投标,否则予以废标。⑤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承诺书。。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20日 08:00:00至2019年8月25日 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值取值区间6.00%≤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9年9月10日 17: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8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9月11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平和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迎宾路338号,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1幢1108-1110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52@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周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仅供下载预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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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正文.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文化 故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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