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兴区下辖社区和村级各单位政务外网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振兴区政府办公室委托,对丹东市振兴区下辖社区和村级各单位政务外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DDZXQCGZX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丹东市振兴区下辖社区和村级各单位政务外网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4万元/年,合同期柒年。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3.4万元/年,合同期柒年。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 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 业 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 会 计 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和 专业 技 术 能力;
4 、有依法 缴纳 税 收 和社会保障 资 金的良好 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 购 活 动 前三年内,在 经营 活 动 中没有重大 违 法 记录 ;
6 、本 项 目
允 许 / 不允 许 联 合体参与 磋 商;
7 、合格供 应 商 还 要 满 足的其 它资 格条件:
①磋商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磋商供应商。
③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 辽宁 省政府采 购 活 动 的供 应 商未 进 入 辽宁 省政府采 购 供 应 商 库 的, 请详阅辽宁 省政府采 购网站 “首 页 —省 级 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 购 供 应 商入 库 ”的相 关规 定,及 时办 理入 库 登 记 手 续 。通 过 信息核 对 后供 应 商即可在政府采 购网 登 录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8月21日10:00时起至2019年8月28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兴一路9号,安泰花园往沿江方向前行50米振兴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401室)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9月2日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50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19 年8月21日 10 :00时至2019年8月28日16:00时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丹东市振兴区政府事物服务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 八纬路107号
项目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137*****355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振兴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兴一路9号(安泰花园往江边方向前行50米)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 邮箱地址:
开 户行: 丹东银行蓝天支行
开 户 名: 丹东市振兴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账 号:
********000625
振兴区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