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省道区间测速和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311省道区间测速和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安装招标公告
311省道区间测速和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安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原大队,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311省道区间测速和城区增设交通设施安装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五政纪【2019】18号、五政纪【2019】40号、五政纪【2019】44号、五政纪【2019】60号、五财购准【2019】173号
采购文件编号:NMGZC-CG-2019-031
2、内容及标段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标段划分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 金额(万元) |
第一标段 | 311省道区间测速设施安装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7.5 |
第二标段 | 新华南路、中原三路、隆兴昌大街、五洲与瑞金大厦违停抓拍设施安装 | 4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2 |
第三标段 | 消防路与东风路、红卫路与富源路等路口安装信号灯 | 6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76.25 |
兴原路与建设路、兴原路与团结路等路口安装电子警察 | 6处 | 详见采购文件 | 154.34 | |
葵花公园入口处110国道安装信号灯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 | |
合计 | 329.99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至第三标段通用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3)投标人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格且营业执照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4)投标人须具有叁级及叁级以上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
(5)具有专业技术人员;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企业可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只能中一个。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9年8月21日至 2019 年8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号楼1单元102室
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专业技术人员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一年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黑名单;
(10)投标人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备注: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招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
3、开标地点:五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http://www.nmbgp.com)、五原县政府采购(http://www.nmgwyxzfcg.ccoo.cn)此公告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原大队
地 址:巴彦淖尔市五原县
联 系 人:刘永胜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张 帅 联 系 电 话:186*****565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纳帕溪谷E2座1单元102室
邮 政 编 码:015000
联 系 人:魏娣 刘琴
联 系 电 话:183*****131 188*****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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