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独峪乡人民政府独峪乡三楼安置点扶贫车间招标公告
灵丘县独峪乡人民政府独峪乡三楼安置点扶贫车间招标公告
灵丘县独峪乡人民政府独峪乡三楼安置点扶贫车间项目磋商公告
大同鹿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丘县独峪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独峪乡三楼安置点扶贫车间项目
招标编号:LYZBCG2019-45
1、招标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独峪乡三楼安置点扶贫车间项目 | 1 | 项 | 财政拨款:200 自筹资金:5.6296 | 详见磋商文件 |
注: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工程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工程量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3、施工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工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完工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本项内容提供仅作为报名要求,不作为报价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可不提供);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相关资质证书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以上资料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1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四、磋商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同鹿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四层403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联系人:郭先生
5.联系电话:****-*******、156*****243
五、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2.地点:大同市西京街东方名城商业楼3号(东方商务四层403室)。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9月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同市西京街东方名城商业楼3号(东方商务四层403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丘县独峪乡人民政府
地址:大同市灵丘县
联系人:孙秀红
联系电话:189*****321
代理机构:大同鹿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同市西京街东方名城商业楼3号(东方商务四层403室)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56*****243
八、本次磋商公告公示期为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7日
大同鹿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08月2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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