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警用通信系统运维公告

地铁警用通信系统运维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昆明市公安局城市轨道交通分局的地铁警用通信系统运维项目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地铁警用通信系统运维。
2.2招标范围:昆明市轨道交通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警用通信系统(警用无线通信系统、警用视频监控系统、警用传输及网络系统、警用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服务内容包括:日常运行、巡检工作、台账维护、维修保养、技术支持、专项工作、业务数据维护等,保障所有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具体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为:35个车站机房、警务室设备,2个派出所机房设备,分局机房设备,35个车站站厅站台天馈线系统,个区间线缆、设备直放站设备(区间线缆长度573000m)。
1、2号线首期共31个站:大学城南站----北部汽车站
6号线一期共4个站:东部汽车站----机场中心站
1、2号线首期工程6号线一期工程警用无线通信系统(TETRA)于2017年3月完成PDT改造,本次改造范围只包括集群基站等设备,车站、区间天馈覆盖系统、直放站等设备继续使用原设备。对在保修期内的设备须进行适时监控和维护保养,确保系统设备正常运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3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0元,最高限价为*******.85元。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到位。
2.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2.6服务地点: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8年)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若为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关书面说明。
(6)信用信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其他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供应商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若经查询发现供应商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运维 通信系统 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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