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人民医院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排药设备维保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东台市人民医院静脉配置中心自动化排药设备维保服务询价采购报价单
采购询价项目 | 设备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报价 | |
智能存取系统 | 艾隆IRON-240 | 2台/年 | |||
PIVAS排药系统(软件) | 1套 | ||||
总价(大写:) |
注:1、投标报价包括维保服务所需的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食宿费、配件更换、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应对机器现状进行踏勘。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报价单位:(盖章)
2019年月日
询价要求:
1、参加报价的供应商须具有医疗设备维修企业资格。
2、本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报价单位如有疑问请于8月26日10时前书面提出,采购人于8月26日18时前予以答复。
3、报价单填写内容字迹必须工整,要求和报价均不得修改。
4、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理解采购单位的询价文件要求,对所投项目负责,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必须及时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签订合同,否则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及份数:(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2)询价采购报价单;(3)与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询价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6、询价报价文件的递交:询价报价文件应密封,在密封袋上注明报价单位、所报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号码,并于8月27日15时00分前送(寄)达东台市人民医院监察室(门诊八楼)。联系电话:****-********。
7、采购单位于8月27日15时00分后开拆询价报价文件,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报价多家相同,由采购人召集最低相同报价单位现场随机抽取确定成交供应商。对报价计算错误的按财政部第87号令的原则进行修正,并将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8、成交结果公示后,成交供应商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签订合同之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3000元履约保证金。
9、付款方式:在维保协议期限内,维保费每满一个季度支付一次,每次在扣除相关罚金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5%。最后一个季度经采购人检验设备正常运行无质量问题后结清。履约保证金在维保期结束后无息返还。
10、脉配置中心自动化排药机维保为包工包料(全包),包含配件费、材料费、人工费、成品保护费、维护费、食宿、车旅费等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自动排药设备等日常维修保养,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11、维保期限为合同签订后起满一年。维保服务期内提供每月至少1次的维护保养,并提供维护保养记录。维保期内设备故障报修需要1小时内作出响应,12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未及时响应或未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按500元/次标准进行处罚。若一年内处罚满三次,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12、无效标条款:(1)询价报价超出采购人预算的(预算为4.5万元);(2)询价报价文件改变询价要求的;(3)询价报价单位未按规定提供询价保证金的;(4)询价报价文件内容不全的;(5)询价报价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6)询价报价单位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询价报价文件,或在一份询价报价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联系电话:静脉中心(139*****876)、招标办(****-********)、监察室(****-********)
采购单位:(盖章)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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