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胜营社区初级农产品保鲜气调库招标公告
得胜营社区初级农产品保鲜气调库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凤凰县吉信镇得胜营社区初级农产品保鲜气调库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9〕316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凤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2014年修正本)》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凤凰县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凤政办发〔2018〕21号、《凤凰县40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凤政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湖南双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湖南湘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凤凰县分公司、湖南望云建设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古丈县双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凤凰分公司参与本次项目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凤凰县吉信镇得胜营社区初级农产品保鲜气调库项目;
2.2、招标编号:HNZWXX-2019-030;
2.2、建设地点:凤凰县吉信镇;
2.3、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1529.12㎡,总建筑面积1386㎡,主要建设初级农产品保鲜气调库库房及附属设施建设;
2.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合理价清单为准;
2.7、项目总投资:*******.49元
2.8、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9、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凤凰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县外企业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凤凰县设立有分支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被纪检监察、劳动监察及行业部门处惩期间的投标人参与报名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被邀投标人在凤凰县政府网看到招标公告后于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下午5: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凤凰县南华路21号(原科技局办公楼)持下述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资格审核验证。
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② 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③ 营业执照(县外叁级企业必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④ 开户许可证(外地企业在凤凰县设立分公司需提供分公司开户许可证);
⑤ 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⑦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资质:配备(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
以上 ① ~ ⑦项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印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资料通过报名审核后需上交给代理机构),在湖南省凤凰县南华路21号(原科技局办公楼)由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监管部门进行企业的初步资格核查,核查无误开具“资格审核证明”。
投标人凭“资格审核证明”原件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24日上午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现场,湖南省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凤凰县沱江镇民俗园政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并要求投标单位企业负责人或被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参与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依据《凤凰县400万元以下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招投标办法(试行)》的通知(凤政办发〔2019〕5号)文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凰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凤凰县堤溪苑政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137*****100
邮 编:416200
代理机构:湖南正旺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凤凰县沱江镇文化路兴隆市场二期302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3*****013
QQ 邮箱:********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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