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机场集团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机场集团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设备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吉林机场集团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机场集团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人为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吉林机场集团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机场集团空管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2.2招标编号:XBMH2019-197;
2.3招标范围:
长春机场:更新双向NDB及MB设备、购置射频综合分析仪四台;
延吉机场:更新48路自动转报系统、48路语音记录仪、3席位管制模拟机、8套能见度目标物灯;
通化机场:新建应急甚高频设备、六要素气象观测站一套、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无线传输设备、8套能见度目标物灯;
长白山机场:更新卫星云图接收系统、32路语音记录仪、气象自动观测系统无线传输设备;
2.4交货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延吉朝阳川国际机场、通化三源浦机场、长白山机场;
2.5交货期:2019年9月30日前目标物灯及配套设备需运送至设备安装现场,2019年10月15日前,其余设备需须运送至设备安装现场,2019年11月30日前,仪器仪表运送至长春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转报系统、语音记录仪、甚高频三种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拟供型号NDB、 MB设备、转报系统、语音记录仪及应急甚高频应具有《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的临时使用许可证(若为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须确保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取得正式许可证明);拟供型号NDB、MB设备及应急甚高频设备应具有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3.3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6年1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请投标人于 2019-08-21 09:00:00至 2019-08-26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在 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传真至 无进行投标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无进行投标报名。
报名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银行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拟供型号设备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有效的临时使用许可证(若为临时使用许可证,须提供确保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取得正式许可证明的承诺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注:代理商报名时拟供货物制造商和拟供货物的证明文件可以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其他资格文件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8-21 09:00:00至 2019-08-26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08-21 09:00:00至 2019-08-2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无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09-18 14:00:00,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王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吉林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西北民航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长春市机场路3500号 | 地 址: | 西安市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AB区8楼 |
邮 编: | 130000 | 邮 编: | 710075 |
联 系 人: | 张硕 | 联 系 人: | 李孟超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xbmhzb@163.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www.xbmhzb.com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建行西安高新科技支行 |
帐 号: | / | 帐 号: | ****************2533 |
日期:2019-08-21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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