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建设项目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预审投【2019】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资格审查 采用 网上招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上海电气南通中央研究院,二号路西、四圩桥横河北、环湖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9万平方米;

2.1.3项目投资估算(概算):工程建安费约64600万元;

2.1.4监理合同估算价: 600万元(暂估);

2.1.5监理服务期限要求:发包人委托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具体服务周期以实际施工期及保修期为准;

2.1.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的具体内容为:总平图所示全部工程(建筑主体及室外)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竣工备案阶段、工程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桩基、基坑支护、土建、水电安装、钢结构、室内装修、消防、暖通、智能化、电梯、室外道路、室外场地、室外给水、室外消防、室外进户电缆、路灯、室外雨污水管道、室外绿化景观等室外总平配套工程、新能源等其他全部相关工程内容)。协助招标人进行图纸会审、办理图纸审查和各项报建工作,对工程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及工程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 资格预审 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必须为无在监工程。

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专业监理人员最低要求(年龄均须在60周岁以下):

岗 位

人员要求

持证上岗要求

总监工程师

1名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或总经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

5名

具有建设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5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土建专业2名、安装专业1名、市政专业1名,专职安全管理1名(需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且不得由其他监理人员兼职)。

监理员

7名

具有监理员及以上执业资格,工民建及相关专业4名、安装及相关专业2名,市政专业1名,其中至少1名需有《工程质量检测见证取样人员岗位证书》,如没有,则需另增加1名见证取样人员。

造价员

1名

持中级及以上土建专业造价员岗位证书1名。

所有人员均须身体健康,年龄均须在60周岁以下,均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所有配备人员按工程进度及招标人要求驻场。资格预审文件中只需递交拟派项目总监相关的资格材料,一旦递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拟派人员不得随意变更,若投标文件中擅自更改人员,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

3.5拟派项目总监的业绩要求:

拟派项目总监自2014年8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以来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承担过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厂房、住宅除外)且担任总监职务。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建设工程/招投标/承发包)交易中心/平台/市场出具的项目总监变更备案材料。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

3.6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工程监理服务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存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考察约谈,考察、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组建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监理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的约谈情况将递交资格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最终合格投标申请人名单。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如资格预审合格单位不足3家,招标人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将重新组织招标。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项目项目总监不能常驻现场、项目总监能力不足、项目总监类似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如实向评标委员会反映,由评标委员会决定是否资格入围。

5.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0821日至2019082623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0903930分。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申请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申请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3-********189*****107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海电气(南通)科创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州大道2号,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南侧第一幢办公楼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楼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人

顾莉

电话

/

电话

181*****960

2019821


资审文件正文.pdf

标签: 施工监理 研究院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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