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基地扩建微热吸附式干燥机、储气罐招标公告
生产基地扩建微热吸附式干燥机、储气罐招标公告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微热吸附式干燥机、储气罐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11B21J-2
1、招标条件: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长春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经批准采购,项目业主为一汽客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所需微热吸附式干燥机、储气罐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数量:
第二包:微热吸附式干燥机2台,储气罐1台;
2.2供货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3969号,世纪大街与昆山路交会处;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生产或制造许可证。
3.2本项目只允许货物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3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格文件及证书(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于2011年4月9日至 2011年4月1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 30分至 1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长春市建设街199号408室(中小企业创业大厦)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吉林省业务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8日上午 9 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开发区建设交易中心(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2%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3969号
联系电话: ****-******** 联系人:贾汉平 、王卫智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 王 宁 联系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李群、祁晓辉 、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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