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衡阳市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已筹集一笔资金用于三湖至洪市等四个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并拟将该笔资金的部分用于本资格预审所及之湖至洪市等四个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下的合格支付,现决定对本项目土建施工实行公开招标。
2、招标人将对参加本项目下述土建工程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2.1项目土建工程内容包括:
项目名称长度(km)工作内容
衡阳县X049线三湖至洪市8(1)路面工程(2)交通工程。
耒阳市X020线葵田至许家桥 10(1)路面工程(2)交通工程。
耒阳市X020线许家桥至上架 10(1)路面工程(2)交通工程。
常宁市X075线盐湖至蓬塘6(1)路面工程(2)交通工程。
3、资格预审将面向国内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申请人:
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施工专项资质”的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项目不接受联营体的投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只能购买一份资格预审文件。
4、为本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以上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申请人可以按本公告所述地址向招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将在2005年1月30日至2月3日每日9:00-11:30、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发售,节假日照常上班。
6、申请人凭单位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带原件,复印一份交招标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密封并在2005年2月18日15:00前以面交方式按本公告所述地址送至衡阳市公路局十楼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部并签收。
8、招标人拒绝接受延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招标人预计2月下旬通知申请人其申请人评审结果,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衡阳市蒸湘北路121号衡阳公路大厦10楼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项目管理部
邮编:421001传真:
****-*******联系人:宋耀波电话:
****-*******13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