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项目绿化及生态环保工程资格预审(第二次)

湖南省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项目绿化及生态环保工程资格预审(第二次)


1. 湖南省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项目(简称“常张高速公路” )已经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批准修建,并列入我省基本建设计划内。由于该项目绿化及生态环保工程第72、74、76、78合同段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现决定对第72、74、76、78合同段实施和完成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已筹集一笔资金部分用于本项目绿化及生态环保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现邀请条件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绿化及生态环保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
2.1 绿化及生态环保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填方边坡及护坡道绿化、切方边坡及碎落台绿化、中央分隔带绿化美化、互通绿化美化、收费站服务区绿化美化等。
2.2 全线划分为18个合同段,本次招标的72、74、76、78合同段划分如下:
序号合同段桩 号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
1 72 K106+860~K115+000 8.14主线及岩泊渡互通
2 74 K131+900~K145+200 13.30 主线
3 76 K150+900~K161+400 10.50 主线
4 78 L1K0+000~L1K7+846.76 7.53 常德连接线
3. 投标邀请书预计于2005年1月发出。
4. 资格预审将面向所有符合下列要求的投标申请人:
(1)资格预审将面向来自具备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的合格申请人。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申请。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包。
(2)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资格预审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资格预审或投标、中标资格。
(3)不允许集团公司、总公司(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身份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资格预审,否则将导致这些申请人在该合同段的所有的资格预审不通过。
5. 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凭单位介绍信(原件)、资质证书与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于2004年12月30日至12月31日、2005年1月4至1月6日之间每日9:00~12:00、14:30~16:30时(北京时间)到下述购买地址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申请人只能开具一份介绍信,一次性购买与申请合同段数相同的资格预审文件,每一合同段每套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经密封后,在2005年1月12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以面交方式按下述递交地址送达招标人。递交申请文件份数不得超过购买文件份数。
7. 招标人拒绝迟到的申请文件。
8. 招标人将及时通知申请人其申请评审结果。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才将被邀请参加投标。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常张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樟木桥收费站旁
资格预审文件购买地址: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703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天大酒店
电话:(0731)**************
传真:(0731)*******
联系人: 邓鲲(先生)张开(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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