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幼儿园招标公告

新区幼儿园招标公告


灌云县新区幼儿园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YA********4
工程名称 灌云县新区幼儿园
招标人名称 灌云县机关幼儿园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宏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伊山镇郑庄村(伊新路北侧、经三路西侧)
工程规模 8845.15㎡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YA********403 消防 公开招标 150 2011-5-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
公告发布日期 2011年4月11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1年5月15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1年9月15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1年4月11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1年4月15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消防设施工程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贰级
企业业绩、信誉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须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C)类证。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1)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2)按“连建管【2006】636号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经理进行投标。一个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必须在上一工程项目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竣工阶段,已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监理单位同意后报县招标办备案后方可承担。备注: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A:若投标企业属于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县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2)外地企业入县执行“灌政发【2006】50号文”:县外企业必须到灌云县工商部门注册成立法人公司或非法人分公司。(3)投标人必须执行连建综[2006]542号文,苏建工(2006)164号文规范劳动用工,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中标单位须提供市、县清欠办出具的实行《劳动计酬手册制度》证明。(4)中标企业须提供施工企业(包括省市进入本市的企业)在造价部门申请的《连云港市建筑工程发承包手册》,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管理机构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5)按“苏建招【2009】140号文”规定: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6)依据连建管【2011】72号文及苏建规字【2010】7号文的规定,外省企业凭《核验书》到工程项目所在地参加工程的招投标活动。(7)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收款人: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名称:农业银行灌云县支行营业部,帐号:***************。各投标单位于开标前5天缴纳,并将电汇底单、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递交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或逾期未递交的,视为自动放弃。(8)工程施工招标的中标人除应当按照各地规定的标准提交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银行保函)。(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文和苏清办[2008]13号文②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③招投标活动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④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⑤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公告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路328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朝阳路宝泰商住楼二单元301室 联系人
王义尧
传真 电话
****-********
邮编 2223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 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 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分,下午14时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五楼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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