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一期)镫口扬水站西泵站改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供水(一期)镫口扬水站西泵站改造工程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黄河镫口供水(一期)镫口扬水站西泵站改造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黄河镫口供水(一期)镫口扬水站西泵站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建管[2010]214号文批复,资金来源:企业融资,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内蒙古镫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包头市镫口扬水站西泵站。
2.2计划供货期:埋件供货时单为5月20日,设备供货时间为6月20日。
2.3标段划分:本工程设备材料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
2.4.5招标范围:旋转式清污机 GD-FH2400型旋转式清污机4台 , GD-500悬挂移动抓斗式清污机 1台, 清污小车5台 , 细隔栅1.0m×9.0m(宽×高) 2扇 及清污装置配套设备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水工金属结构“中型清污装置”,“中型拦污栅”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3.2投标人应在近5年中至少有承担过1个以上类似工程工艺设备采购承包供货和投入运行的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及中标通知和合同)。
3.3投标人必须对某一设备标完整投标,任何只选择某设备标中的一种或几种而不是某设备标中的全部设备种类的投标,将被认为是不合格的投标而被拒绝。当投标人因自身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的限制,不能生产或供应某设备标中的全部种类设备时,可以采用配套的方式补充所缺设备种类而构成完整的投标,当采用配套方式时,所配套设备,投标人应获得配套厂商对其参与本投标的授权。
3.4设备制造商应具有ISO9001或ISO9002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4月11日至2011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持有本合同所需货物规格的资质证明文件,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购买者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
4.3每套标书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5月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南路仁济医院斜对面内蒙古奈伦天润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镫口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通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地质北街东达广场3号楼E单元302室
联 系 人:牛家富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支行
账 号: 150*****8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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