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平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德州市】平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平原县智能交通建设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和实施服务的能力的供应商;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开标后由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认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法律法规对供应商的其它要求、规定。 | 129.550131 |
招标
|
山东正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