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北镇马泉子村资产收益扶贫招标公告
平北镇马泉子村资产收益扶贫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北镇马泉子村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已由平泉市行政审批局以平招核准【2019】03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泉市平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泉市平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高标双拱出菇棚36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表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有特殊情况,如换证、补证等情况,出示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3.根据《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经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登录“诚信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址进行核查。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8-22 00:00至2019-08-28 00:00(北京时间,下同),在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9-12 09:30,地点为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泉)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承德硕方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泉市平北镇平北村平北路1号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兴平街1幢5号9号 |
邮编: | / | 邮编: | 067500 |
联系人: | 赵旭东 | 联系人: | 张丽娜 |
电话: | 电话: | 135*****045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73@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泉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30*****740********8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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