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乙方:福州锐迪莱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GK]*******的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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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2 | 2-1 | A032001 | 手术器械 | 小儿泌尿外科手术器械包 | 1 | 套 | 进口 | 488500 | 488500 | 菲林 | BOB-1等 | 无 | ||||
2 | 2-2 | A032001 | 手术器械 | 婴儿膀胱镜 | 1 | 套 | 进口 | 233000 | 233000 | storz | 27017 AA | 无 | ||||
2 | 2-3 | A032001 | 手术器械 | 小儿输尿管镜 | 1 | 套 | 进口 | 69500 | 69500 | Wolf | 8701.534 | 无 | ||||
2 | 2-4 | A03200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小儿尿流动力分析仪 | 1 | 台 | 进口 | 289500 | 289500 | 莱博瑞 | GBS002 | 无 | ||||
合计: | *******.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捌万零伍佰元整(¥*******.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5.1质量条款可细分为产品质量、包装质量、技术资料质量等内容。 5.2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列。具体如下: 5.2.1质量要求: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必须达到或高于招标(谈判)要求及投标(报价)承诺。 5.2.2技术标准:合同货物应符合所附产品说明所述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5.2.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货物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且满足国内医疗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一)安装 1.1安装 1.1.1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负责将设备按签订合同的具体数量、具体地点运送到最终目的地。并负责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安装、调试同型号设备一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 1.1.2 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货物安装调试,采购人应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和专人配合,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1.1.3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时,向采购人提供安装及试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1.1.4设备到达最终采购人现场后,中标人的工程师到采购人的现场安装设备。 1.1.5 设备进场后须在接到采购人安装通知后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支付使用。 1.1.6中标人提供的配置应符合临床应用要求。 1.1.7投标人在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属于进口货物的中标方须供货时提供报关单等相关完税证明。 1.2验收 1.2.1验收标准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属于计量器具的,须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商品检验,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由中标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进行验收。 (二)专用工具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清单(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 (三)特殊工具 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安装和维修所需的特殊工具及清单和中文说明书(清单附在投标文件中),其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内。 (四)技术培训 中标人须免费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列好计划对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维修、故障排除、日常保养等方面提供现场技术培训,直到受训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为止;对相应的受训人员将免费提供相应讲义教材等资料。技术培训没完成,不进行设备最终验收。 (五)售 后服务要求 5.1本项目所有合同包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设备,如有)质量保证期(与保修期同义)为设备整机安装调试正常、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应对所有设备及零配件提供不少于一年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各合同包保修期在技术参数中另有要求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不低于生产厂家要求,含所有配件),终身维修(含附属设备)。(质保期不足将视为导致投标无效)。 5.2质保期结束后,中标人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售 后服务,并保障备品配件的供应。 5.3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中标人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如保修期内同一故障发生三次,或在两个月内无法修复,中标人应无条件换货,立即更换新机;如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中标人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同时将最终检查结果书面提交设备处备案,如未完成则保修期顺延。 5.4在质量保证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小时内派工程师到达现场,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如一时无法修复的设备,中标人应提供备品供采购人临床使用。在质量保证期一年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提供售 后服务承诺、保障措施、保修期内的维保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后的维保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的报价。。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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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全部货物交货10天内院方组织人员与供应商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30天内,我院凭收讫货物的验收凭证和货物验收合格文件等材料以转帐方式向销售方支付95%合同款。 | |
2 | 5 | 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余下的5%合同价于验收合格12个月后凭销售方盖章出具的余款申请书(需使用部门签字确认)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我公司违 约,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我公司将另行支付相应的赔 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我公司违 约,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 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2.1签定合同后,我公司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10.2.2我公司逾期提供货物(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 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2.3我公司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 外),我公司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 10.2.4我公司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 10.2.5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 10.3.本合同所有服务,都必须由我公司自己承担,不得以任何名 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我公司违约,招 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将另行支付 相应的赔偿。 10.4、我公司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招标人有权扣减尾款。 10.5、因我公司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 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招标人有权保留 更换我公司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招标人 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 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 定及招标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招标人有权终止合 同,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我公司将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 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招标人与我公 司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 乙方: | 福州锐迪莱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道山路18号 | 住所: | 福州仓山区闽江大道260号红星国际晶品大厦写字楼515-517室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游华英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张进生 | |
联系方法: | ********5759 | 联系方法: | 135*****522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工行福州金山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 2677 0960 0116 017 |
签订地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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