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采购人 | 建始县司法局 | |||
采购项目名称 | 建始县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 预算价 | 129.00万元 | |
联系人 | 覃正剑 | 联系电话 | ||
采购人地址 | 建始县业州镇红土坪社区红土东路31号 | |||
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建设涵盖县司法局机关、县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中心和各司法所共计12个点和410个村(社区),暨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 |||
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1、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大量资金、资源。建始县县、乡、村三级视频网格化系统目前已建设成型,(项目名称:建始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建始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二期建设项目)由中国电信建始分公司承建,只需在建始县原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基础上增加县司法局12个点设备即可在三级调度基础上满足省、州司法会议系统的两级调度。 2、统筹兼顾。目前该网络已覆盖全县所有村(社区),已实现各村有线互联网接入,整合了我县农村网格化系统、电子政务等系统。将县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延伸建设到我司法系统并就现有司法视频会议系统有利于安全性、保密性,充分整合资源无需另投资建设,建设方案与县里保持一致,兼顾和上级部门相关设备升级改造。 综上,采取单一来源可以避免重复建设,节约大量资金、资源,减少成本,有利整合资源,维护升级、安全性、保密性。 | |||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12个点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及整合现有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维护、专线使用费、网络维护,接入到满足省州司法视频会议系统的两级调度。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经专家论证,建始县司法局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一致认为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建议选择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始分公司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供应商。 论证专家: 向冰琳 建始县业州镇财政所 经济师 向亚琼 建始县医保局 经济师 金书尧 湖北省建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中 一 | |||
拟成交价格 | 129.00万元 | |||
公告发布网站 | 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58.52.192.225:8054/jsweb/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bggzyfwpt.cn | |||
公告发布日期 | 2019年8月21日 | |||
公示期 | 五个工作日(2019年8月22 日-8月28日) |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建始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建始县财政局六楼611(业州大道228号)
联系电话:****-*******
建始县司法局
2019年8月21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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