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项目(G包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二次93-ZC2017-1-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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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数据实体
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项目(G包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二次招标公告经毕节市财政局以毕财采复[2017]265号文件批准,对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G包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贵州明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受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1.1项目名称:毕节市公安消防支队采购灭火救援装备器材项目(G包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二次1.2项目编号:93-ZC2017-1-485号1.3招标内容:采购消防装备器材项目(G包防爆消防灭火机器人)(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佰贰拾万元整(¥1,200,000.00元)。交货期:45日历天。1.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5.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5.2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销售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1.5.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1.5.4必须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近3年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1.5.5投标人信用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意时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编入投标文件。1.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7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算。1.6办理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