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及办公楼工程
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及办公楼工程
1、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及办公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湘发改投[2004]238号及湘食药监财[2004]2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委托湖南华新工程造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代理该项目的施工招标。本次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及办公楼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校区内
2.3项目概况:学生公寓: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6230平方米。办公楼:六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约4150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基础、主体、水、电、消防、一次装修等工程。
2.5资金情况:已到位;
2.6质量要求:省优良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专业叁
级及以上资格。
4.3 项目经理具有很强的经济和管理实力。
5、投标申请人可凭单位介绍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所有资料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长沙市芙蓉中路顺天财富中心大厦八楼(湖南省招标办)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2004年9月27日至2004年9月30日及2004年10月8日(国庆10月1日—7日放假不接受报名)。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湖南省医药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及办公楼工
程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7、资格预审申请书须密封后,于2004年10月10日上午11:00以前送至湖南华新工程造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将被拒绝。
8、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可以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9、资格预审及招标人选择的投标申请人的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并由招标人选择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华新工程造价会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财富中心省招标办8楼804
联系人:刘 峰程 平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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