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电弓动态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受电弓动态检测设备招标公告
海南环岛高铁海口至美兰机场段开行市郊列车项目
(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GJH-08包件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19-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环岛高铁海口至美兰机场段开行市郊列车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海南环岛高铁海口至美兰机场段开行市郊列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总发改函〔2019〕94号)批准建设,经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以《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部关于海南环岛高铁海口至美兰机场段开行市郊列车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本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GJH-08包件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为促进海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在海南环岛高铁海口至美兰机场段采用CRH6型轨道车,利用高铁列车运行富余区段开行市郊列车,高峰小时发车间隔控制在5-10分钟。本项目主要涉及海口站、海口东站、城西站、长流站、秀英站及美兰机场地下站交通接驳设施的完善、升级和改造,结合新增市郊动车组的存放及检修需求,改建既有海口客整所,配套完善相关工程设施。工程批复总投资为30851万元(不含动车组及相关费用),建设工期为6个月。
2.2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采购的物资种类、规格型号、数量和投标人资格要求等情况详见附表。
2.3 本项目(第一批)建管甲供物资重新招标共1个包件(详见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申请表每个标段一式两份)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个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9月1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9月18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铁路建设工程网和广铁集团商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粤海大道1号海口火车站1号楼二楼
邮 编:570312
联系 人:戚工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wzb0519@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 编:100036
项目经理:李剑华(招标师证书编号:****************3)
联系 人:刘工(售卖标书)、区工、温工
电 话:136*****989、159*****795、***-********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海南铁路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1日
WZ-2019-22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设备 名称 | 技术 规格 | 计量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GJH-08 | 受电弓动态检测设备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设备应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的评审或鉴定,提供鉴定评审证明文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及相应的生产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效审计报告,投标人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无亏损,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元。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9001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6年至今)在国内铁路动车所(动车段)的供货业绩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并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使用报告(要求签字盖章)。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和生产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投标期内无中国铁路总公司处罚期内的不良信用评价记录、不良履约记录;投标人在评标阶段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用证明及同类投标物资已购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 其它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都不得同时投标同一包件;本包件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以上所有资料均要求为彩色影印件。 | 二次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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