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生实验设备等采购

理化生实验设备等采购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第九中学

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4]D[GK]*******的理化生实验设备等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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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2-1A033412教学专用仪器教学专用设备1国内305800305800方正、定制iFound Q2271、定制
合计:3058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305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莆田第九中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符合验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根据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向甲方销售1批教学专用设备(设备型号数量详见乙方应答标书文件),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设备包含安装调试等服务均由乙方负责,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根据本合同付款约定支付给乙方相关款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供货物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结构、外观、制造、装配材料及工艺要求方面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或退货。(3)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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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95货到安装并验收合格后付款,采购人不接受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投标报价。本批采购货物的付款条件为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中标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支付合同总货款的95%。
25余下的5%待质保期过后且无质量问题7个工作日内给予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10、违约责任

若乙方提供的货物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或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相关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仲裁时双方均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无论仲裁结果如何,双方因仲裁所产生 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鉴定费等费用均由责任方承担。违反本条约定而造成的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莆田第九中学乙方:中移建设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住所: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1093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茶园街道沁园支路49号北侧综合办公楼1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赵余平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8*****984
联系方法:138*****648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设福州沁园支行
账号:账号:****************073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设备 理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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